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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 走好农业深度节水控水路

发布日期: 2024-06-20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大力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不断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推动农业节水与粮食稳产增产协同发展。

理顺体制机制,向管理要效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成立水资源节约利用专项组,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先后制定出台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政策性和指导类文件31个,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将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指标,细化分解到全区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规范农业取用水,大中型灌区全部办理取水许可和实现取水口在线计量;强化监督考核,将农业节水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2023年,全自治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3,较2013年提升0.081,节水效益明显。

推进基础建设,向工程要效益。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相继投入财政资金75亿元,对31座大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累计衬砌渠道3783公里,改善灌溉面积1697万亩,新增粮食产量8亿斤,新增节水能力6.1亿立方米。实施续建配套工程,大型灌区工程建筑物完好率提高到60%,骨干渠道输水能力提高15%至20%;投入资金17.7亿元,新建绰勒、尼尔基两座大型灌区,新增灌溉面积71.29万亩;协同推进灌区骨干与田间节水工程建设,建立从水源到田间的全链条综合节水体系,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23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3403万亩。随着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内蒙古粮食产量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614.1亿斤提高到2023年的791.6亿斤。

坚持两手发力,向市场要效益。近年来,按照“节水、压超、转让、增效”和“可计量、可考核、可控制”的原则,内蒙古采取“边节水、边转让、边减超”和“先试点、后推进”方式,在确保灌区用水安全和不挤占农业用水的前提下,通过工程节水措施,转让输水工程中的渗漏水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灌区节水改造建设。同时压减超用指标,推动灌区整体节水减超,实现指标内用水、指标内转让。在河套灌区、黄河南岸灌区、镫口扬水灌区等9个大中型灌区,累计利用社会资本66亿元,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共转让农业用水量4.43亿立方米,为260多个工业项目提供水源保障,实现工业增加值3000亿元。

探索智慧发展,向科技要效益。近十年来,内蒙古统筹利用各类资金12亿元,在18个大中型灌区开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自动化灌溉。推动河套灌区在国内较早开展信息化建设,逐步建成并不断完善覆盖骨干渠道的水位、流量、视频等数据采集系统,实现供排水工程运行全天候远程监控;针对灌区渠道坡降缓、多泥沙等特点,攻克重点渠道调度断面自动化测流难题,出台地方标准14项;孪井滩扬黄灌区利用三维地理信息平台地图服务功能,实现对工程运行状况实时自动监视、测量和远程控制,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实现配水管理“按方计量”,节水效率提高25%。

目前,内蒙古在深度节水控水的路上越走越稳,着力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支撑。


(转自《中国水利报》通讯员 赵泽锋 记者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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