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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加强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黄河滩区高秆作物种植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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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河道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黄河滩区种植管理,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滩区种植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工作内容进行了全面部署。组织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在黄河滩区沿线设立高秆作物禁种范围的标志桩。 一、滩区落线 清水河县在黄河滩区设立了高秆作物禁种线界桩和禁种通告牌,在禁种线内基本不存在耕地。 托克托县由县河长办组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水务局、农牧业局参与开展“三区两线”落地工作。结合“春季行动”针对主河槽区、低滩区、高滩区的边界,印制了详图,并且通过打桩、树旗、典型标志物等方式,与村民一起实地完成了禁种边界的落实工作。采取在黄河沿线设立滩区禁种高秆作物区域的标志桩,以插彩旗方式落线,已落实600余处,在河道显著位置设立警示牌。 通过打桩、树旗落实禁种边界工作 在河道显著位置设立警示牌 二、宣传培训 托克托县河长办于今年3月动员各相关单位以及中心、村,深入田间地头,入户到家进行培训宣讲、调整种植品种以及宣传严禁破坏标志桩和禁止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负增长行为。同时在春播到来之际,配合县农牧业局,进一步加大了黄河滩区禁种高秆作物的宣传力度,采用了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转发小视频、现场宣讲等多种宣传形式。提升群众意识,转变观念,支持禁种令工作。 进行培训宣讲 三、监督检查 市、县两级河长办持续到黄河滩区现场查看沿线设立滩区禁种高秆作物区域的标志桩,通过无人机航拍,定期对已设立的标志桩进行巡查,防止村民在种植过程中擅自移动或损毁标志桩。黄河滩区划界工作完成后,继续监管也是关键。托县河长办及各相关部门已联合制定现场巡查制度,监督检查工作也将常态化执行下去。 通过无人机航拍,对已设立的标志桩进行巡查 四、管控服务 托克托县河长办持续为村民提供划界范围和种植指导。县农牧业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进行现场讲解选种、农药、化肥地膜和预防病虫害的等一系列专业知识。县河长办进行现场指导,明确黄河滩区划界范围及对种植户讲解禁种告知书内容。提供服务热线,随时询问划界范围的问题。县河长办成立志愿者小分队,定期到黄河滩区划界位置清理垃圾。 讲解禁种告知书内容 志愿者小分队现场清理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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