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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强化水土保持监管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日期:2024-01-03 16:31 来源: 锡林郭勒盟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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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事关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水土流失状况明显改善,流失强度和面积持续降低,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坚决贯彻《意见》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能,扎实开展2023年度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一、强化部门协调联动

2023年7月,锡林郭勒盟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开展燃煤电厂等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盟15家已投运燃煤电厂、自备电厂、热电联产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物处理处置情况。各部门紧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形成部门监管合力,有效推进了项目依法依规建设运行。工作实施中,通过对固废项目水土保持手续办结、设施维护情况开展现场排查,发现一处固废项目未及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检查组定期督办,建设单位按期完成了方案编报工作,有效落实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2023年12月,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转发自治区水利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力度,要求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将水土保持工作要求贯穿公路项目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切实预防和治理因公路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持续推进监管全覆盖

切实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进盟级审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监管。现场监管方面:2023年6月,锡林郭勒盟水利局制定了《202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从水利系统内部抽取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抽取北方上都百万千瓦级风电项目等20个在建项目,赴现场开展水土保持现场跟踪检查。采取实地踏勘、查阅内业资料、听取参建单位汇报等形式,全面掌握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交流会,反馈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同时,对企业提出的在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上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在非现场监管方面:2023年对68个生产建设项目,以书面检查和“互联网+监管”形式,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开展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企业以书面形式,定期上报整改进展,按期完成整改任务。2023年,通过卫星遥感影像发现,正镶白旗道西庙石灰岩矿疑似存在超出防治责任范围扰动违法违规行为,经进一步取证核实后,责令建设单位通过方案变更和重新验收等措施,按时完成了问题整改。此外,根据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材料报备情况,在系统内组建专项核查组,抽取已取得设施验收备案回执的10个项目,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并逐一印发核查意见,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三、常态化开展遥感监管

2023年,国家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三期覆盖全盟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共计下发我盟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267个,其中一期图斑134个、二期图斑66个、三期图斑67个。图斑下发后,锡盟水利局立即组织各旗县水利局开展疑似违法违规项目扰动现场核查认定工作,督促各旗县严格按照“核-认-查-改”工作流程,精准判别人为水土流失扰动合规性,建立工作清单台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实行闭环动态销号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时限要求推进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遥感监管工作,锡盟水利局细化工作措施,将生产建设活动纳入监管范畴,切实强化项目监管。2023年,锡盟水利局指导锡林浩特市和正蓝旗水利局,对个别项目生产建设活动中出现的临时堆弃土方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全盟2023年三期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现场核查与认定工作已全部完成。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持续开展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水土保持治理活动的工作格局。3月22日,锡林郭勒盟水利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以“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主题,在锡林浩特市南广场,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单、企业代表上台表态发言等多样形式,开展了水土保持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对活动进行了电视转播和网络视频直播。通过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水土保持宣传册2000余份、水土保持法读本120余册。同时,组织人员开展了水土保持法规“进嘎查、进社区”活动,深入到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党群服务中心、锡林浩特市敖包图社区,采取现场讲解、向社会公众发放水土保持宣传读本等形式,普及水土保持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水土保持法规意识;5月12日,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再次开展了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活动,在锡林浩特市贝子庙广场,采取摆放科普展板、设置咨询台等形式,积极宣传水土保持治理在预防和减轻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水土保持治理工作。

下一步,锡林郭勒盟水利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全盟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为筑牢我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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