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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顺利通过审查
日期:2023-04-21 16:4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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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专家审查会,水利厅总工程师主持会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区外专家和我区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经专家评审形成一致通过意见。



    会上,评审组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服务中心和中水北方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编制情况及成果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和评审。经认真评议,评审组一致认为该规定以水利部现行计价依据为基础,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域特点和近些年水利工程建设特点进行编制是合适的。其章节设置合理,工程分类和项目划分涵盖范围全面,费用标准基本合适,投资水平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操作性强,能够满足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需要,同意通过审查。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的制订,为我区建立水利工程计价依据体系迈出重要一步。下一步,在专家意见的指导下,编制组将进一步对该规定修改完善,增加测算项目类型,为发布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建设处、计财处、农牧处、河湖处、水保处、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审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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