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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日期:2022-06-09 16:1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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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日,自治区水利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斯琴毕力格,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臧国平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双方围绕“十四五”时期开发性金融支持自治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座谈交流。

斯琴毕力格表示,感谢开发银行多年来给予自治区水利事业的大力支持,“十四五”时期,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立足改善自治区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区域性缺水实际问题聚焦黄河流域水安全整治、跨区域引调水、农业节水灌溉、现代化灌区建设、农村牧区安全饮水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希望开发银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全面提升自治区水安全保障能力。

臧国平表示,开发银行始终把水利作为信贷优先支持领域,今后,分行将认真贯彻总行与水利部召开的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和配套下发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1234510”工作思路和“规划先行、政府主导、顶层设计、国企实施、市场化运作、合规操作”融资理念,积极与自治区水利厅开展务实合作,扎实做好顶层融资模式设计,支持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全力以赴服务“十四五”时期自治区水利高质量发展。



签约仪式上,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长青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李志军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 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自治区水利厅总工程师赵海春,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周国龙,自治区水利厅有关处室、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有关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和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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