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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 农业节水实施方案》
日期:2022-11-25 10:3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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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指导意见》,有效破解制约农业节水的体制机制问题,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水利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农业节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各盟市及有关部门以建立健全农业节水机制为抓手,改革完善农业用水管理、农业水价形成、工程建设和管护、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四项机制,全面推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不断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出到2025年,全区农业用水量控制在141.47亿立方米以内;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确保达到0.58,黄河流域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的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对健全完善农业节水四项机制进行了工作部署,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各地,一要不断强化农业用水管理机制。突出“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将农业用水总量逐级分解到村、灌区斗口等合理管控单元,严格控制超分水指标取水和无序扩充灌溉面积,落实“以水定地”。制定分区灌溉用水定额,超定额用水要进行加价收费,并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实现在定额内用水。 二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突出“全面定价、累进加价”,对灌区农业用水进行定价并按量收费,以水价达到运维成本为基本要求,采取政府定价或协商定价的方式开展定调价工作。全面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利用加价格杠杆倒逼用水主体节约用水。在农业水价价格制定和调整上,突出小步快走、稳步推进,使农业供水价格尽快达到成本水平。三要持续优化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突出“一体节水、建管并重”,协调推进灌区骨干与田间节水工程建设,统筹农艺与农技节水措施,建立从水源到田间作物的全链条各环节综合节水体系,形成节水合力。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和维养资金,做好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四要建立健全农业节水奖励机制。突出“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统筹财政等各类资金,对未达到成本水价的灌区实行运维成本补贴,对定额内节约用水的用户进行奖励,以奖补的方式调动各类管、用水主体节水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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