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生态流量是维系江河湖泊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是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和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重要基础,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事业发展的全局。
按照水利部和流域委对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工作的安排部署,9月8日,自治区水利厅审查通过了西山湾水库、大石门水库、打虎石水库、海日苏水利枢纽、德日苏宝冷水库、哈拉沁水库、永丰水库、双城水库、向阳峪水库等九座水利水电工程的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保障先行先试工作。
开展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的先行先试工作,通过探索典型河流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模式、技术方法﹑协调机制和监管政策等,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应用的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对进一步提升生态流量保障水平起到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进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管理工作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对有效维系江河湖泊生态系统,保障流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奠定坚实基础。
(水资源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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