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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惠民书胜景 水润北疆谱华章——内蒙古水利“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回眸
日期:2026-01-16 11:43 来源: 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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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哈河漂流公园 张晓楠 摄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东居延海 王智 摄


  以水为笔,在苍茫北疆勾勒安澜图景;以绿为底,于万里草原书写治水篇章。祖国北疆的广袤土地上,写满了内蒙古水利人的坚守与担当,更见证着水对这片民族边疆地区的深情与馈赠。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感恩奋进、攻坚克难,持续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在水旱灾害防御、农牧区饮水安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河湖保护治理等领域取得一系列阶段性进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

筑屏障,强防御

守护北疆安澜底色

  内蒙古地域辽阔,气候复杂,黄河、辽河等大江大河穿境而过,水旱灾害历来是威胁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十四五”期间,自治区水利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灾害应对能力实现整体跃升。

  工程防御体系不断夯实。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小白河蓄滞洪区完成竣工验收,为内蒙古黄河流域防洪安全筑牢防线。完成昆都仑、巴图湾、翰嘎利等4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完成14条主要支流、117条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总河长2777公里,河道行洪能力大幅度提升。五年来,自治区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提升至80.13%,集水库、堤防、水闸、分洪区等于一体的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优化。

  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加强。建成贯通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的防汛抗旱指挥和山洪灾害防御平台,强化平台“四预”功能和“三算”能力建设,通过电子围栏功能面向社会公众精准发布气象风险短信预警信息,实现风险早预警、早处置。超前部署、控蓄兼施防御黄河凌汛,高效处置赤峰老哈河溃口、哈素海区域滞留洪水等多起险情,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建水网,优配置

夯实供水保障根基

  内蒙古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的格局始终制约着区域发展。“十四五”时期,自治区水利部门加快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以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干,以灌区现代化改造和农村牧区供水提质为抓手,构建起多层次水安全保障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水资源支撑。

  水网骨干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内蒙古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印发实施,12个盟市水网建设规划全部印发,97个旗县水网建设规划全部编制,擘画了未来内蒙古水安全保障的宏伟蓝图。引绰济辽工程作为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于2025年6月实现全线试通水,清澈的绰尔河水跨越山峦,一路向南滋养着干旱土地,累计向西辽河流域供水5540万立方米,为通辽、赤峰等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文得根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电站机组并网发电,累计发电超2亿千瓦时,实现了供水、发电、生态等多重效益。引绰济辽二期及内蒙古支线等重大引调水工程稳步推进,内蒙古支线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2.64亿元。东台子、嘎海山等重大水利枢纽工程有序实施,水利工程网络不断完善。五年来,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达6亿立方米,水资源战略储备和调配能力显著增强。

  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稳步实施。农业是用水大户,灌区现代化改造是提升农业灌溉保障能力、稳定粮食产量、推动农牧业升级的关键。五年来,内蒙古积极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河套、镫口扬水等28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548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76亿立方米,释放的水资源有效补充了其他行业的供水缺口。在灌区的田间地头,昔日的土渠变成了防渗渠,手动闸门换成了智能控制闸……老灌区焕发新活力。

  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是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重要基础,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关键。五年来,自治区持续推进农村牧区供水提质增效,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2.9亿元,建成农村牧区供水工程42.6万处,覆盖供水人口1022万人。截至2024年底,自治区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84.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26.8%,提前达到“十四五”农村牧区供水保障规划目标值。“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的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农牧民“喝好水”的幸福之路越走越稳。

严约束,促节约

激活绿色发展动能

  内蒙古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先天禀赋不足,节水是破解“水困”的根本之策。“十四五”以来,自治区水利部门锚定水资源刚性约束红线,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节水行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

  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全面建立。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双重刚性约束指标体系,自治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196.3亿立方米以内。鄂尔多斯台地、西辽河流域完成地下水压减任务,地下水水位稳步回升。在全国率先推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利用电力数据反推用水量,破解了农业用水计量难题。自治区规模以上非农业取水户在线计量率达到97%,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全部实现在线计量,水资源监管精细化水平显著提高。

  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升。五年来,内蒙古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其中,农业节水增效显著,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实现新增农业节水能力超12亿立方米,自治区7332万亩有效耕地灌溉面积全部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到0.59以上。河套灌区秋浇耗水量严控在10亿立方米以内,较往年大幅度压减,其他引黄灌区较往年非生育期平均用水量压减52%。截至2024年底,自治区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21.2%、18.7%,达到规划期末国家下达的下降指标,黄河流域4盟市入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获评优秀试点城市。

  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过去五年,内蒙古累计建成自治区级节水标杆企业28家、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174家、自治区级节水型园区22个,2家企业获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自治区89个旗县(市、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建成47所节水型高校,6家公共机构入选国家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乌海市入选国家级水预算管理试点典型案例。

  水权市场活力迸发。五年间,内蒙古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累计转让黄河水权指标2.07亿立方米,交易水量40多亿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110万亩。创新跨省区水权交易模式,推动阿拉善盟与四川省达成2笔跨省区水权交易,构建起多元化水权配置格局,推动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治河湖,护生态

绘就北疆碧水画卷

  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的河湖生态复苏事关建设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大局。“十四五”时期,自治区水利部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引领,统筹推进河湖生态复苏、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让北疆的水更清、山更绿。

  河湖管护纵深推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年来,内蒙古共1.66万名河湖长上岗履职,累计巡河巡湖122.6万人次,有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保护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纵深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春季行动”“秋季行动”,形成执法合力,累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7507个,拆除违建46.5万平方米,清理垃圾160.2万余吨,河湖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变。积极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工作,完成2891个河湖健康评价,建成10条(个)自治区级幸福河湖。

  协同治理机制发挥效用。强化跨省协同联动,先后与宁夏、甘肃等8个毗邻省份的43个市县建立35个跨省区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共同守护流域生态安全。充分发挥自治区河湖长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建立干部互派交流机制,圆满完成包头市王大汉浮桥拆除整改工作,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河湖生态水量调度进展显著。有序开展涉及黄河、黑河、嫩江、滦河等17条跨省江河的水资源调度。2025年,断流27年的西辽河年内实现2次全线过流,结束全国七大江河中唯一长期断流的历史,流域生态复苏迎来全新起点。东居延海实现连续21年不干涸,西居延海实现近5年首次进水,绿洲生态系统得到修复。持续推进重点河湖补水,五年来,累计向乌梁素海补水23亿立方米,岱海补水6316万立方米,湖面面积创近10年新高。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聚焦“三大标志性战役”主战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护区域,五年来累计投入资金53.12亿元,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749.1平方公里,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5089条,新建淤地坝和拦沙坝351座,坡耕地综合治理54.98平方公里,老旧淤地坝除险加固203座,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76万平方公里,2025年底水土保持率达到53.11%。特别是把十大孔兑作为攻坚重点,自治区政府批准《十大孔兑综合治理规划(2023—2035年)》,推进整沟治理模式,加大投资支持力度,治理速度明显提升,西柳沟、黑赖沟等效果显著,从原来的水土流失“重灾区”变成了现在的水土保持“样板区”。自治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2.05万平方公里,减幅达3.55%;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减少了1.05万平方公里,减幅达7.87%,侵蚀强度总体由高向低转变;水土流失状况呈现出了面积和强度“双下降”。

深改革,强创新

赋能水利高质量发展

  改革创新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十四五”时期,自治区水利部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让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持续迸发。

  投融资体制改革破解资金瓶颈。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创新搭建“政银企”融合平台,大力推广“节水贷”“取水贷”“水权贷”等绿色金融模式,构建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共同发力的水利投融资格局。2025年,首笔“取水贷”融资项目成功落地,自治区“水权贷”“节水贷”两项融资服务放款规模突破40亿元大关,共为97家企业纾困解难。五年来,落实水利投资750亿元,较“十三五”增长8.5%。

  生态价值转化闯出新路径。在全国首创“拦沙换水”生态治理新模式,通过建设拦沙坝等工程,年置换黄河水量2800万立方米,有效解决了城镇和工业用水问题,实现了“拦沙保土”与“增水增效”双赢。在兴安盟完成自治区首批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与新增耕地指标“双交易”,交易金额达453万元,让绿水青山有“价”更有“市”,开辟出一条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新路径。

  水利科技提质突破。为深入推动科技“突围”工程,加快培育水利新质生产力,在全国率先组建自治区级节水科技创新中心,成立自治区节水产业联盟,内蒙古节水工作进入“平台化引导、市场化运作、创新化驱动”的新阶段。继“引黄灌区水资源时空调控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后,成功揭榜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十大孔兑风水复合侵蚀区泥沙阻控与近自然生态修复技术集成与示范”,攻克水资源管理和生态治理关键技术难题。持续推进河套灌区永济灌域建成数字孪生国家级先行先试试点,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水利工程管护与调度效能,筑牢水利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

  水利治理管理水平系统性提升。坚持依法治水、改革赋能,以制度完善强根基、以服务优化提质效。出台内蒙古首部针对单项重大基础设施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为重大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保驾护航。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水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推行水行政许可“免证办”“跨省通办”,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高效一件事”,推进关联证照共享、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民举措,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组建专职“代帮办”队伍,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快办、好办”转变,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升级。

  潮涌北疆千帆竞,水润民生万象新。回望“十四五”,内蒙古水利事业交出了一份安澜惠民、节水兴农、生态向好的高质量答卷,每一项成绩都承载着为民治水的初心,每一步跨越都彰显着兴水惠民的担当。展望“十五五”,内蒙古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胸怀“国之大者”,以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守护好北疆的生命之源,奋力谱写北疆水安全保障新篇章。

  本版文字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供


武川县得胜沟小流域治理成果 郝帅 摄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扬旗山水库 王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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