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利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办人事〔2021〕126号)要求,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决定对我厅全国水利扶贫4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先进集体: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机关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人事处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水利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水务局
先进个人:王陆升 内蒙古自治区镫口扬水灌区管理局
杨明利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薛 平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阎 涛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水文勘测局
张文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杨 舰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郝 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河湖保护中心
王利云 内蒙古自治区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永济分中心
二、公示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5月24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2510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5259546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