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1〕4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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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1〕4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