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的治水思路,落实国家及自治区节水行动,根据工业节水减排、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有关要求,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工信厅开展了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经盟市工信局和水利局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将符合2021年自治区节水型企业创建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需书面反馈意见并明确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式时间:2021年12月21日-12月25日
联系电话:0471-5259599
电子邮箱:nmgszyglc@163.com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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