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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3-08-23 11: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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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21号)有关规定,自治区水利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牧厅、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2022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组成了考核工作组,对12个盟市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近日,考核结果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全区12个盟市2022年度考核等级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3个盟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2022年,各盟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全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纵深推进,取用水监管能力持续加强,水生态修复成效进一步显现,河湖管理持续强化,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为自治区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2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3.47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度下降8.8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度下降12.9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20年度的0.568提高到0.574,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38%,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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