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镫口扬水灌区骨干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了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对内蒙古自治区镫口扬水灌区骨干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此向关注本项目实施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公示。
一、供水价格调整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镫口扬水灌区骨干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初步方案:农业供水骨干工程价格由现行0.0812元/m³调整为0.1195元/m³,分两步调整。
1.第一步2024年1月1日农业供水骨干工程价格由现行0.0812元/m³调整为0.1036元/m³。
2.第二步2026年1月1日农业供水骨干工程价格由0.1036元/m³调整为0.1195元/m³。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本次价格调整的实施。
2、项目实施对您收入的影响情况。
3、项目实施对当地农业灌溉用水及供水设施维护和灌区良性运行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在2023年9月20日—2023年10月5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四、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镫口灌区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29号
联 系 人:郭 普
电 话:0472-5210615
邮箱地址:nmhgjbgs@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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