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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六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4-04-19 17:1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4月19日,内蒙古水利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会,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蔡奇、李希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党纪学习教育有关问题答复(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以严明纪律锤炼过硬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现实需要。水利厅各级党组织深刻理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始终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坚定,不折不扣落实《通知》要求。强化工作统筹,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严格落实水利厅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严肃监督检查,扎实推动水利系统党员领导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各级党组织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章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政治责任,健全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领题调研制度,用好“深、实、细、准、效”五字诀,注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专题教育,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走在前作表率,落实落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若干措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整治。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力戒形式主义,抓好工作统筹,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水利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扛起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落实举措,切实把每一项具体任务、对应措施、责任单位捋清楚、定明白、落实好。高度重视保密纪律,坚决杜绝非涉密机处理涉密文件信息等问题出现。

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成员参加会议。


(厅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