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水利(水务)局,各厅属相关单位,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110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及其评价标准》(内水运管〔2022〕121号)进行审核评价。经审查,2023年第二批全区共有10处水利工程达到自治区评价标准,认定为自治区级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通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自治区评价工程名录.et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