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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19:44 信息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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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01XD/2021-43416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水利厅 文  号 内水农﹝2021﹞25号
成文日期 2021-04-19 公文时效

各盟市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牧局::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健全改革制度机制,强化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实,高质量做好改革验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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