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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处
日期:2023-03-08 15:4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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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江河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文工作,审批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专用水文测站的设立和撤销。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负责人:刘兵正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区呼伦贝尔南路11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公电话:0471-525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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