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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水人建〔2023〕4号(C)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5718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 文 号 | 内水人建〔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8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段晓峰代表提出的第585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经积极协调黄委会,2023年2月,黄委会原则同意我区有条件启动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我厅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启动工程建设。预计2026年工程实施完成且具备水指标配置条件时,我厅将综合考虑沿黄盟市用水需求,对水指标进行统筹配置。
二、包头市现有超1亿立方米再生水尚未得到有效利用,建议包头市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优先配置该项目水指标,缓解当前工业项目用水缺口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4月27日
签发人:李 彬
承办人:邬经波 刘 勇
电 话:151247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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