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5043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 文 号 | 内水人建〔2024〕3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50号建议的答复
海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西辽河源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及西辽河流域内的赤峰市、通辽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积极推进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和生态复苏。
一、强化用水管理,推进流域“量水而行”
一是完善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自治区相继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内蒙古西辽河水量分配方案》《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盟(市)一策”(2023-2025年)》,将西辽河流域用水总量、地下水水位和重要断面生态流量等水资源管控指标细化分解到盟市和各年度,将地下水按水文地质单元套旗县区分解到89个管理单元(其中赤峰市52个、通辽市37个),赤峰市、通辽市逐级开展水量分配工作,水资源管控指标均已分解到村,有条件的地区已分解到井到户,明晰了初始水权。二是完善流域水资源监测体系。2020年以来,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新建、改建了海日苏等17处水文监测断面,完善了宁城等3个巡测基地,开展了水库泄流设施建设和泄流监测计量建设。流域内农业用地下水实现“以电折水”计量,1万亩以上地表水灌区实现渠首在线计量。三是严格用水管控,对水量超过管控指标的旗县(区),禁止新增农业灌溉取用水量。水利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西辽河流域治理范围、治理任务和到2025年的地下水量压采目标。
二、加强源头治理,推进西辽河生态复苏
一是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西辽河(含主要支流)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西辽河干流(内蒙古自治区)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西辽河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保障先行先试方案》,自治区按季度印发河流重要断面下泄水量和生态水量通报,加强下泄水量监测预警通报。二是推进河道治理。2020年至今完成了流域内162条河流、63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编制实施了《西辽河管理保护(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西辽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活动,高压态势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组织开展西辽河主河槽禁种工作。2022-2023年完成西辽河干流苏家堡枢纽至通辽段共35.9公里河道清淤整治,上游老哈河约20公里重点河段整治。为进一步疏通河段、打通堵点,组织编制西辽河流域河道疏浚总体方案,规划利用3年时间对西辽河干流苏家堡枢纽~乌力吉木伦河汇入口河段约222公里河道和上游支流128公里河道进行疏浚治理。三是实施科学调度,我区自2020年对西辽河流域开展水量调度以来,按年度制定印发水量调度方案、关键调度期调度预案,对流域河流、水源及工程统筹调度,自2020年以来累计向西辽河干流下泄生态水量8.77亿立方米,干流“有水”河段逐年延长。四是加强水土保持治理。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在赤峰市和通辽市安排资金1.07亿元,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11项,项目建成后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4平方公里,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提升区域生态功能。
三、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流域内现已设立自治区级河长1名,盟市级河湖长7名,旗县级河湖长57名,乡镇级河湖长476名,村级河湖长1200名,2023年开展巡河9283人次,实现管护责任全覆盖。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0项治理措施,明确了相关部门的治理任务,合力推进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通辽市、赤峰市将跨市河流水资源与环境安全纳入了2024年通辽赤峰协同发展重点合作事项。西辽河干流已纳入水利部母亲河复苏行动,现水利部、水利厅以及赤峰市、通辽市正在统筹推进内蒙古西辽河流域生态复苏,全区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局面基本形成,西辽河生态复苏初见成效。
当前,内蒙古西辽河流域还面临农业灌溉超水资源承载能力、农业节水任务繁重等突出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及赤峰市、通辽市抓实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加强西辽河源头综合治理,加强地表水、地下水联合管控,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控水,积极实施引调水工程建设和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全力推进西辽河生态复苏。
非常感谢您对水利事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欢迎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水利事业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6月20日
签发人:李 彬
承办人:张阿萌
电 话:0471-5259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