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5045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 文 号 | 内水人建〔2024〕3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王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调整黄河灌区水指标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区黄河流域人均水资源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5,耕地亩均水资源量约为全国平均的1/7,水资源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瓶颈。经测算,流域现状农业用水缺口达3.3亿立方米。国家“八七”分水方案分配我区黄河水指标58.6亿立方米,其中黄河干流分水指标55.58亿立方米,支流分水指标3.02亿立方米,自治区已将国家分配水指标全部细化分解到沿黄7个盟市,各盟市将指标进一步分解到各行业和具体用水户,自治区已无剩余水指标。鄂尔多斯市初始农业用水指标为6.087亿立方米,为有效解决工业用水缺口,鄂尔多斯市组织实施了两期水权转让工程,通过农业节水向工业转让黄河水指标2.232亿立方米,农业水权扣除节水量后变为3.5886亿立方米,为了解决鄂尔多斯市黄河地表水超指标许可问题,鄂尔多斯市分配各灌区的水指标为杭锦旗黄河南岸灌区耗水量2.209亿立方米、准格尔旗扬水站0.116亿立方米、达拉特旗0.457亿立方米、鄂托克旗0.185亿立方米。达拉特旗灌区缺口较大,近年来实际用水1.2亿立方米左右,主要通过全市年度剩余水指标调整解决。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指导鄂尔多斯市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把水资源最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合理布局工业、农业发展规模。二是指导鄂尔多斯深度挖掘节水潜力。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深度挖掘老旧工业企业节水潜力,特别是加强煤矿疏干水和再生水的配置利用,优化行业间水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三是积极协调水利部等相关部委,争取国家“八七”分水方案时调增我区水指标,调增的水指标将统筹考虑沿黄盟市用水需求,合理调整分配农业用水指标。四是呼吁国家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建设,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区黄河流域缺水问题。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6月20日
签 发 人:李 彬
承 办 人:王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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