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5555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 文 号 | 内水政提〔2024〕3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18号提案的答复
杜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面加强农村妇女培训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农村牧区妇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关于“建议设定一些适合妇女学习的课程与项目、完善职业教育培训管理体制”等有关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自治区水利厅作为自治区妇儿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高度,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健全完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坚持以“两纲”为抓手,补短板、堵漏洞、持续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再创佳绩。
当前,自治区水利厅针对农村牧区工作的重心主要在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方面。根据工作需要,多次开展面向基层的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6月,水利厅举办了全区乡村振兴暨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技术培训班,重点围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挑战与对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等政策性、规范性内容,对114名盟市、旗县级农村牧区供水相关管理人员开展理论培训,特别是GB5749-2022新国标对小型供水工程水氟含量、水砷含量的新要求进行了重点宣贯。11月份,又召开了全区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水质检测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班,重点围绕水厂水质化验室建设筹备、组织管理以及《村镇供水水质检测》教材重点以及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23)中各项重点指标测定等技能性内容,对60余名千吨万人水厂从事水质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开展理论教学与实验操作教学,其中女性学员超半数。通过培训为农村牧区供水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推动了农村牧区供水水质检测规范化、供水工程管理标准化。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以推进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为契机,不断提升农村牧区供水工程专业化管理水平,提供更贴切工作的培训机会与培训课程。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请您继续关心和督导相关工作进展。
2024年7月31日
签 发 人:高明堂
承 办 人:师润泽
联系电话:0471-525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