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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水政提〔2024〕34号(A)
发布时间:2024-09-10 10:10:40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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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5558 主题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文  号 内水政提〔2024〕34号
成文日期 2024-09-1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对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060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农工民主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推动黄河“几字弯”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流域治理取得的成效

2019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一是围绕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启动实施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试点实施拦沙换水工程,推进黄河流域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巴图湾、昆都仑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流域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累计完成黄河滩区1687户、4213人迁建,全面实现“十四五”目标。三是不断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建立了县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基本形成了覆盖黄河干流、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的水文监测站网和预报预警体系。

(二)坚持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一是明确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将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沿黄各盟市、旗县(区),将地下水管控指标细化到122个管理单元。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指标体系。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对黄河流域4个地表水超载盟市、8个地下水超载(采)旗县区新增超载水源取水实行限审限批。对不符合用水总量、水耗要求和节水评价不通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取水许可。对井灌区全面推行“以电折水”计量监测。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水控水,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十四五”以来,在黄河流域累计投入16.74亿元,实施了河套、镫口等9个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改善灌溉面积342.68万亩,新增节水能力1.24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9年的0.477提高到2023年的0.563。二是大力推进工业节水。2023年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分别较2020年下降31%、42%。三是出台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一盟(市)一策”和解决“大水漫灌”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作方案等系列措施。2023年河套灌区秋浇水量压减至8.8亿立方米左右、较常年大幅减少。四是深化用水权改革。截至目前,我区黄河流域累计转让水量4.76亿立方米,为黄河流域新增4200亿元工业产值和城镇生活新增用水提供保障。启动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工程建成后可转让水量1.2亿立方米。五是建立起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水价形成机制,纳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范围的32个大中型灌区全部完成新一轮定调价,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2438万亩,占国家下达总任务的99.75%,今年可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四)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促进河湖生态复苏。一是持续开展黄河水量调度,有效保障生态流量。组织制定年度黄河水量调度计划和调度预案,将分配给我区的年度耗水指标细化分解到沿黄各盟市各取水口,在保障出口断面头道拐等重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的前提下,科学调度、优化配置黄河水资源,统筹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二是加大重点河湖生态补水力度。2019年以来,通过积极争取,统筹调配,累计向乌梁素海、岱海、泊江海等重点湖泊补水30.53亿立方米,其中,利用灌溉间歇期和凌汛水分别向乌梁素海实施应急生态补水19.47亿立方米和10.33亿立方米。通过综合施策,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水面维持在合理区间。

(五)科学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出台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2019年以来,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632.2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94条,建成水平梯田6.66万亩,新建拦沙坝123座,除险加固淤地坝194座。据监测结果显示2022年与2019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732平方公里,减幅2.56%,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侵蚀面积下降至1.49万平方公里,减幅15.2%,水土流失状况呈现出了面积和强度“双降低”的向好趋势。

二、下一步工作

(一)切实抓好防凌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安全。一是推进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力争尽早建设,通过工程建设,基本解决黄河内蒙古段现状存在的主要突出问题。二是加快实施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达到“治理一条,见效一条”。三是科学推进滩区治理。深入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2030年前完成黄河滩区剩余1694户、4547人居民迁建任务。四是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立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对到达鉴定期限的水库,按年度开展安全鉴定,对其中存在病险的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确保早发现、早除险、早恢复。

(二)以减少入河泥沙为重点,大力推进黄河保护治理。一是围绕减少泥沙入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水蚀风蚀交错区(农牧交错带)等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二是加快推进十大孔兑治理,优先选取水土流失和荒漠化严重的西柳沟、黑赖沟、卜尔色太沟及毛不拉孔兑开展治理。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通畅。四是持续做好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治理,确保水面面积维持在合理区间。

(三)严格管好水用好水,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一是坚持“四水四定”为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二是全面落实自治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方案、“一盟(市)一策”等措施,强化分区管控,推动城乡布局、土地开发、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生态保护等与水资源禀赋条件及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加强取用水监管,组织开展地下水管理单元水量、水位“双控”评估,对不合格地区严格限审限批。三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提前一年完成总改革任务。开展新一轮农业用水定调价“回头看”,确保价格执行到位。四是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紧盯春汇、秋浇等重要节点,加强农业用水管理与日常执法检查,巩固河套灌区工作成果。

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共同为水利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20日

签发人:生效友

承办人:聂中青

电话:189471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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