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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高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3年6月30日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高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正处级)职务;
梁永利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情处副处长职务;
边疆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室主任职务;
胡珉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河湖长制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岳志强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乌兰察布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职务;
黄宇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庞岩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党群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高寒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白石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坤娇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质水生态监测处(内蒙古自治区水质水生态监测中心)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妮莎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情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亮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资源评价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知生同志任乌兰察布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不再担任锡林郭勒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职务;
张荣旺同志任鄂尔多斯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鄂尔多斯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全同志任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志军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镫口灌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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