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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陈德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日期:2024-05-13 10:4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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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4月30日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德亮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总经济师、一级调研员,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厅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

刘艳宗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计划财务处处长,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处长职务;

刘兵正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处长职务;

于婵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职务(职级);

万峥同志任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职务(职级);

赵海春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处长职务;

高海明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厅总经济师职务。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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