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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苏海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日期:2024-07-09 15:5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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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6月21日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苏海涛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李洪志同志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职务;

王海玲同志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量调度技术处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量调度技术处副处长职务;

王敏同志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资源评价处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水资源评价处副处长职务;

敬明旺同志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马鑫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军同志任自治区红山水库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水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进伟同志任自治区黄河镫口灌区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文廷同志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振辉同志任兴安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军同志任锡林郭勒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敖登花同志任阿拉善乌海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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