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折永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4年8月23日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折永华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科技创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郑春溪同志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站网监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王丽同志任自治区水利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伟同志任乌兰察布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乌兰察布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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