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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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
单位负责人:李洪志
财务负责人:银燕
编制人:邸廷谦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水文勘测局,是自治区水文总局下属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呼市地区水文情报预报工作,为防凌防汛抗旱提供水文水资源技术服务;为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水平衡测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呼和浩特市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参与重大突发水污染的水文应急监测。承担呼和浩特市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整编、汇编、验收、刊印、上报及水文数据库建设与管理。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站网科、水资源科、水环境监测科、巡测一科、巡测二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发力。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
(1)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党建和水文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职能职责、领导责任、工作任务摆进去。支部书记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与水文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统一落实。二是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深入开展经常性警示提醒和教育引导,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作出重要决定时主动听取意见建议。
(2)加强组织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党组织战斗堡垒更加坚强。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显著。按照中心党委安排,党支部组织36人次参加了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长达72小时。三是采取走出去、下基层、支部联合等形式,丰富组织生活。3月联合社区、兄弟部门等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 共建美丽青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推动黄河高质量发展”主题党日活动、节水宣传活动、“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革命精神”等主题党日活动。6月党建融合业务,结合抗洪抢险水文测报应急演练,开展了“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超标洪水应急演练主题党日活动。此外分中心党支部结合建党节、建军节等节日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四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2023年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对2名预备党员进行了转正,接收1名预备党员,3名同志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3)丰富群团文化建设。3月8日,党支部联合工会组织女职工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定格她魅力 绽放新时代”主题活动。工会积极开展会员生日卡发放、传统节日慰问、职工荣誉退休仪式等工作。工会通过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等,激发干部职工活力,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
2.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督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常态化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结合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廉洁根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抓实学习教育。通过集中组织和学习强国平台等形式,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对会议公报及典型案例的学习,深入开展经常性警示提醒和教育引导,开展党性、党纪、党规教育3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警示教育3次,参加人数达60余人。三是加强监督提醒。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学文件发通知开展廉洁过节提醒,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做好监督工作。四是抓好日常监督。分中心党支部严格落实各项日常监督工作,保持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加强考勤管理,从严执行请销假审批程序,加大抽查检查力度,持续转变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五是严肃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积极整改落实。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主题文体活动、主题演讲比赛等,着力在“提标、提速、提效”上下功夫、求实效。
3.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按照水利厅党组、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党委关于主题教育方案部署,分中心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制定了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确保完成好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让全体党员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1)氛围创造和理论学习情况
为创造主题教育学习氛围,分中心在办公场所外墙设计制作了主题教育相关理论内容版面,在水文测站张贴了主题教育相关宣传标语。根据中心党委主题教育方案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了学习方案,并配齐《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主题教育学习材料。支部制定每周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参加辅导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学习形式,保证做到多层面学习,确保主题教育有效覆盖全体党员干部。
4月,分中心党支部邀请呼和浩特市党校老师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题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课,参加了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主题教育读书班讲座,自4月末至8月底开展集中学习23次,专题研讨交流8次,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结合个人工作、学习、生活实际,通过撰写研讨材料,谈感悟、话心得,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水文事业发展的坚强精神动力。
(2)开展主题活动情况
一是落实党课教育。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上了一堂以“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合格党员”为题的党课,将学习党章同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同志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是用好主题党日。结合“五四”青年节和主题教育,党支部联合青工委开展了“学思想 强党性 抓业务 促提升”主题知识竞赛,题目涵盖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水文业务知识。赴自治区展览馆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立足岗位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参观了“亮丽内蒙古 奋进新征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展。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时接受了新闻媒体的采访并在新闻节目中播放,对主题教育开展和水文工作起到了宣传作用,达到了有声有影。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推动检视整改,完善建章立制。开展主题教育过程中分中心领导班子每人认领一个调研题目,结合现场调研、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按时完成调研任务,形成调研报告4份。检视存在问题2项,并按期整改完成。制定了分中心《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完善分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并重新汇编成册。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
我支部始终把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支部学习计划,5月,将主题教育和“民族政策宣传月”结合起来开展了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蒙古马精神,观看民族团结专题片《同心共筑中国梦》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作的《北疆答卷 绿色长城》《北疆党课进行时》等节目。并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和弘扬蒙古马精神开展了研讨交流。在水文测站张贴了宣传民族工作内容条幅,营造浓厚氛围。9月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了系列活动,观看红色电影《红色之子·单刀赴会》,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支部书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了党课。为推动“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服务助力自治区“两件大事”,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了“聚焦两件大事 青春岗位建功”主题演讲比赛。通过一系列学习和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积极宣传水文文化,全力塑造水文形象
我分中心党支部致力于宣传水文文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塑造水文人形象,今年共撰写发出宣传稿31篇。通过在街头、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与兄弟部门联动开展宣传等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借助主题教育契机,在办公地点外墙设计了水文工作展示和党建活动展示墙,用一张张生动的图片诠释了水文工作。发挥水文测站一线深入基层群众的特点,在测站张贴民族工作、主题教育、安全生产等宣传内容,将党的声音传播到群众中。为做好“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在美岱水文站设立了水文展,用一张张老照片、一件件新旧水文测验设备,让大家感受到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变得繁荣富强的同时,水文工作也一直在不断发展。
6.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我支部始终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领导班子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坚决守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做好分中心保密工作、网络安全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今年按照中心党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水文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理论学习和知识测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分中心开展了3次专题学习,此外还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水利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宣传工作、网络安全工作、保密工作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支部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深学细照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升华觉悟境界、增强能力本领,真正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在开展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识形态理论测试,通过理论测试进一步巩固了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教育成果,有效调动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在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与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职工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统一到加快我分中心水文现代化发展上。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对于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和宣传阐释工作,将中心的发展规划及出台的各项工作措施及时传达每位职工,帮助职工消除顾虑、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确保了党员干部职工始终把准政治方向、保持坚定的政治信仰。
(二)水文业务工作成效明显。
1.防凌防汛工作
年初分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消冰期水文测报工作的通知》,于2月20日全面启动黄河开河期防凌运行机制,业务科室相关人员上岗到位,开始防凌期水情值班,切实做好开河期各项防凌工作,为黄河呼和浩特段开河期防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开河期间,共发布防凌简报21期,向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防凌水情信息服务系统上报凌情信息72条,留存各种影像资料256份,黄河防凌工作圆满完成。
5月份按照全区水文工作会议精神,提前安排防汛值班、修订报汛曲线,完成通讯设备、机房设备及报汛系统的检查,完成了55个委托雨量站和11个水文站的检查工作。修编了《呼和浩特水文防汛抗旱测报应急预案》,完善汛期值班、机房管理等制度。为保证汛期通讯正常,开通固定电话、卫星电话、传真机、报汛手机、水情信息交换系统、远程报汛系统,检测通讯传输及查询服务系统等的检查。组织青年职工开展了水文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理论授课,外业操作培训,确保测验人员达到懂理论、知原理、熟流程、会操作的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洪水灾害事件的水文测报能力,汛前组建了应急监测队伍,支援测站测报工作。在二道边水文站开展了应对超标洪水测报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测报协同作战能力和应对超标洪水监测与预测预报能力。汛期站网科人员及时到测站指导洪水测验和资料整编工作,保证了今年水文测、报、整任务顺利完成。水情人员利用接发水文情报的空隙时间及时完成了水雨情专用数据库录入及补充完善工作。
汛期分中心多次与地方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沟通,形成了水雨情会商机制。经与市水务局多次协调沟通,今年12个报汛水库均能及时正常报汛,没有漏报、迟报情况发生。中小河流雨量站上线率为90%以上,11个水文站、19个报汛委托雨量站均能及时准确上报雨水情,报汛质量良好。截至目前,共发布水情月报4期、水情旬报12期、水情日报34期、雨水情快报74期,发布水情预报1期。共收发水文站报文1402份,水库站报文1474份,收发报汛雨量站雨情信息3711份。中小河流站点共传输雨量信息331856条,河道水情信息40231条。
2.水环境工作
完成了2022年度全区地表水水质监测资料复审验收工作;完成了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监测站11个断面的水样采集及断面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按要求完成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监测站11个断面每月检测数据及断面佐证材料的整理、检测数据计算、校核、评价工作。参加了内蒙古西部地区地表水突发水环境污染应急演练。
3.水资源工作
完成了《大黑河基本生态水量评估(2020-2022年度)总结报告》的招标和编制并通过水利厅审查;呼和浩特131处区控自动地下水监测站、40处国控自动地下水监测站及26处人工地下水监测站1-10月地下水埋深、水温、水位数据整编;呼和浩特大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71处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的超采区1-10月月报及前三季度报表;呼和浩特土默川平原17处地下水人工监测站的平原区1-10月月报表。完成了《2022年呼和浩特地下水水位动态分析报告》;对呼和浩特131处区控自动地下水监测站和26处人工地下水监测站上年度的运维工作;配合水利部及水文水资源中心完成了国控二期地下水监测站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区划井数统计复核工作。
4.整编工作
为了确保资料整编的质量,按照部水文司即时整编要求及水文水资源中心的部署,业务科汛期下站进行资料审查工作,督促测站职工进一步熟练掌握水文测验数据处理系统、水文资料整编系统软件的应用。通过了2023年度1-9月地表水水文资料复审验收审查工作。完成水库编码的编制及水情数据库四站历年水文站资料归类录入工作。
5.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青年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针对职工知识结构差异,新老交替等实际情况,汛前组织青年职工开展为时5天的水文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理论授课,外业操作培训,确保测验人员达到懂理论、知原理、熟流程、会操作的目的,不断加强水文人才队伍建设,让职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水文工作要求。汛后利用资料整编时机,组织青年职工以陈梨夭水文站2022年度资料为典型,开展了从测验原理、原始记载、数据录入、软件定线、成果表生成、成果审查以及成果出图等全过程全流程实操,使青年职工进一步掌握了水文测验及资料整编全过程。”此外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水利厅、水文水资源中心等单位组织的党务政务、纪检、人事、财务及各项水文业务培训。
6.计划财务工作
按时完成财务决算编制、财务核算、收支、财务报表、预算等工作;4-5月完成审计厅对我分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6月完成水利厅对我分中心2022年项目自评报告审计工作、9-10月完成财政厅对我分中心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和资产审计工作。
7.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配合中心完成的工程:一是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监测站点运行维护项目(分中心所辖300多处监测站点)验收工作。二是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放牛沟水位站测流能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三是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墒情监测建设工程(分中心所辖27处自动监测站)竣工验收。四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呼和浩特标段,涉及我分中心店上村和美岱两处水文站,本工程于11月10日完成了完工验收。五是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二期)呼和浩特标段,涉及我分中心三两水文站和55处雨量站。还包括乌兰察布、包头、鄂尔多斯分中心4处雨量站、包头昆都仑水库水位站、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巴彦高勒水位站,12月15日已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六是提档升级三期工程,涉及我分中心二道边和陈梨夭两处水文站,实施方案已通过水利厅审查。七是提档升级规划涉及我分中心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8处中小河流水文(位)站,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高洪测验二期涉及4处国家基本水文站和7处专用水文站,编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通过水利厅的审批。八是配合中心完成了2022年124处空白区新建3眼观测井的验收工作。九是完成“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八批)水文站水毁修复”中涉及分中心的井尔沟水文站水毁工程招投标工作,目前设备已经到货,预计2024年6月前完成工程建设。
分中心还完成了哈拉沁水文站山体边坡防护工程;完成了西二道河水文站供电、西二道河水文站铅鱼改造、水文站起点距牌改造、坝口子水文站浮头器维修服务工作;完成黄河四处防凌监测断面的升级改造工程,实现了视频水位、气温、湿度的自动监测;完成了水文监测平台系统及设施设备维护项目。
8.安全生产工作
分中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汛前组织2个检查组对下辖11个水文测站,开展安全检查,对水文测站消防安全、测站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安全措施、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开展整改。根据消防要求为所有水文站更换了灭火器,对红山口存在安全隐患的枯树问题,与新城区应急局、村委会进行沟通协调,达成协议后进行了砍伐,对哈拉沁水文站汛房后存在的山体崩落安全隐患,协调大青山管理保护局,对山体安装了防护网。6月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学习活动,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在水文测站张贴了安全生产宣传标语,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认真吸取重大安全事故中的经验教训,总结规律、完善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水文建设和日常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12月开展了消防安全生产培训,通过案例讲解及安全演练等方式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99.6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78万元,增长4.46%,变动原因:本年度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8.64万元,增长7.7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799.6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692.0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1.03万元,增长1.26%,变动原因:2023年新考录人员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107.6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7.61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法列支。
(二)支出决算总计1,799.6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23.6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2.67万元,增长3.15%,变动原因:2023年新考录人员增加,死亡抚恤减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75.9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自有资金用于中小河流运维。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5.98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因为该项目中心没有验收,所以结转至下年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692.0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2.01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23.6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309.28万元,占75.96%;
本年项目支出414.37万元,占24.04%;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92.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16万元,增长4.26%,变动原因:增加绩效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38万元,增长1.28%,变动原因:增加绩效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692.01万元。与年初预算1,622.8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41.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9.2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12.54万元,支出决算22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2.51万元,支出决算9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增加人员绩效奖,人员缴费增长。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0.15万元,支出决算4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增加人员绩效奖,人员缴费增长。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77.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8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8.54万元,支出决算4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增加人员绩效奖,人员缴费增长。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4.91万元,支出决算3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89.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9.09万元,支出决算8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315.5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7.78万元。其中:
1.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经费(项)。年初预算2.97万元,支出决算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2.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387万元,支出决算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3.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年初预算840.79万元,支出决算90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增加人员绩效奖,人员缴费增长。
4.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
5.水利(款)抗旱(项)。年初预算7.0万元,支出决算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277.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1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4.98万元、津贴补贴196.42万元、奖金73.1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1.12万元、绩效工资179.64万元、退休费73.79万元、抚恤金17.92万元、生活补助11.60万元、住房公积金89.09万元。
(二)公用经费5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6万元、印刷费4.01万元、咨询费5.00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1.75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取暖费3.38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劳务费0.53万元、工会经费20.80万元、福利费18.5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414.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28万元、印刷费1.20万元、邮电费8.23万元、物业管理费8.00万元、差旅费34.71万元、维修(护)费44.15万元、租赁费0.36万元、会议费11.62万元、委托业务费255.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0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9.50万元,支出决算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9.50万元,支出决算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5万元,减少15.54%,变动原因: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59.9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66万元,增长21.63%,变动原因:新列支印刷费、咨询费和取暖费并且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较上年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03.5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5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5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4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4.4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48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我单位无部门评价项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呼和浩特水文水资源分中心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地下水监测管理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6.00万元,执行数为7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共197眼地下水监测井数据资料统一纳入地下水资料整编、自动监测井运行维护、仪器设备更换、井看护费用支出;人工井资料观测费用;地下水月报公报详报编制;地表水水文资料整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因地方财政困难,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短缺。2部门预算分配缺少合理性。人员运维经费预算不足,正常运转经费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1完善单位内部财政制度建设,加强“三公”经费开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加强财务人员的岗位学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新政策新规定等的学习培训,让财务人员通过学习能够准确根据年度单位可预见工作任务细化各科室项目的预算目标,科学合理的分配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水质监测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水质监测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分。全年预算数为49.00万元,执行数为4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完成8次,11个国家重点水质监测站采样、化验、资料收集、检测结果评价分析工作。年度总体目标完成,预期目标实现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 项目年度指标按照上级单位安排,每年会有调整,2023年的绩效自评还是依据上一年度开展,存在差距,例如,2022年采样7次,而2023年采样任务为8次,而非2022年度任务的全年12次,120个水样。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
3.抗旱墒情监测及预报项目自评综述:抗旱墒情监测及预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40万元,执行数为6.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墒情站做田间持水量测定和土壤分类等,完善墒情数据库,建立墒情查询系统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旱情报送、分析、预报工作,提供优良的墒情服务产品,为呼和浩特市抗旱工作,减少干旱的损失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技术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水利项目后续管理及维护养护有待加强,后期财力投入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水文监测效率,节约人工成本;利用有限的资金,奠定传统水文向现代化水文转变的基础,为水文服务经济社会提供可持续发展条件。
4.水文测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水文测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6.00万元,执行数为19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降水、蒸发、水位、流量、墒情等基础水文监测正常开展,1.通过购置应急通讯设备,确保一旦遇有停电及手机信号中断时,重大雨情、水情、汛情信息能够及时报送。2.通过对水文(位)监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确保水文(位)站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缺乏绩效评价专业人才。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
5.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项目自评综述: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利用先进技术(无人机等)对沿黄河呼和浩特水文勘测局布设4处水位观测点监测封河、开河水位变化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水位及冰情数据,为呼和浩特防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冰凌灾害得以减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缺乏绩效评价专业人才。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部门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邸廷谦 联系电话:13238431651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