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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11 09: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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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水利(务)局,二连浩特市农牧和水务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2﹞689号)要求,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起保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政治责任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扎实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当前汛情呈现出洪水极值增多、流域连续发生洪水频次增多的特点,我区多地发生强降雨,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度汛标准低,部分工程还未封闭,安全度汛形式严峻。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

二、持续发力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在认真总结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内水运管﹝2022﹞11号文件附件3)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内水建﹝2022﹞28号)进行检视,对照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压实安全度汛责任体系,落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扎实做好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完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做好迅情通报和应急处置。完善度汛措施,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储备。特别是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度汛风险隐患整治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坚决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彻底完成整治。要以穿(破)堤工程、在建水库(包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为重点,完善应急抢险措施,坚决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目标。引绰济辽、东台子等重大水利工程要高度重视安全度汛工作,进一步强化预测预报,做好发生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

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所有在建水利工程要再次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在已完成的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全面检查安全度汛责任体系是否建立、隐患整改落实是否实现闭环管理、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度汛措施是否落实、工程现场度汛隐患是否消除等。同时要积极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检查组对在建水利项目的督导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需要明确整改时限有序推进整改的,要严把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并且在整改完成前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不发生度汛安全事故。


附件: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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