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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日期:2013-03-22 17:44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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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2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规定和要求,我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全面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厅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完善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纳入民主评议的内容,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实行量化考核。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提出了新的措施和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从而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2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等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水利干部职工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此外,厅办公室还针对新来公务员进行了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

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为确保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厅党组提出了“党组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办公室负责推进,各处室和相关单位承办”的具体要求,明确了水利政务公开各主要内容的具体负责人、承办人、时限要求等,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明确内容,强化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2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我厅今年进一步推进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厅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大量的清理、梳理、分类等基础工作。厅党组确定了“突出重点、由近及远、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重点对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将清理和分类整理的水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水利系统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主体资格、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在“内蒙古水利网”向社会全面公开;将重要水利政策法规、重大会议领导讲话、重大项目投资下达情况、水利重点项目及实施情况、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水资源管理及调水、水管体制改革、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进展情况等适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我厅根据水利信息公开面广、量大的特点,进一步拓宽了水利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采取了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网络公开、媒体公开、公示栏(牌)公开等多种有效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厅坚持以政务公开专栏、《内蒙古水利》、内蒙古水利网站、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相继把厅机关及厅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责任人以及咨询、服务和举报方式、政务公开方式、行政审批,行政职权流程图等事项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各项工作始终处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今年凡涉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会议、专题会议及时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旁听,据统计,我厅全年邀请各大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人士60余人(次)参加了我们承办或主办的全国和全区水利相关会议。据统计,我厅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1787条,依托“内蒙古水利网”开设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数89条, “工作动态”栏公开信息数150余条,网站点击率达到72万人(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涉水政府信息728篇(条)。根据水利工程项目信息实际和自治区纪委的相关要求,积极在“内蒙古水利网”开设的“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项目信息162条。2012年收文2901件,其中会议通知396件,发文共1637篇。受理本年度水利前期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项目713个,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半年、全年在水利厅门户网站通报,重新修订了《内蒙古水利前期工作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能够有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一是建立了督查联系制度。利用政务公开和督查工作同为办公厅归口管理的优势,将系统办事公开、行风建设、执法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同时结合系统窗口服务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政务、事务公开。二是坚持和完善监督制约制度。坚持和完善了社会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每年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采取问卷、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坚持和完善了审计制度,定期对机关和部门财务收支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转;坚持和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问责办法》,凡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按照《问责办法》要求专题研究决定;坚持和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盟市水利建设管理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政务公开工作的打算

今年,我厅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和水利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宜公开的水利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水利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受单位编制限制,厅机关没有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现有工作人员都是兼职,影响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三是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水利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实践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制定下发的制度办法等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务公开监督和政务公开档案等制度建设,做到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根据厅机关人员情况,争取配备一名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厅属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要求配备专门人员,共同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水利政务信息准确安全。为避免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随意性,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规范,对公开的信息严格依据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把关,严格杜绝错误信息对外公布。

四是继续落实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公开事项和内容根据各处室、各单位职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处室和个人,做到任务到处室、责任到人,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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