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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日期:2014-03-21 17:44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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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我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目前已办结。

二、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 本机关现有行政审批项目

一年来,水利厅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继续清理规范行政管理依据,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规范行政审批职权,取消和下放了部分审批事项。目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水利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项,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3件;水利厅制发并继续有效的14件,废止4件。以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全部在水利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决定,取消了水利工程开工和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两项行政审批,下放盟市水利部门审批事项4项、行政性收费1项,取消行政性收费2项。

四、 行政机关“职权目录”“权利流程图”公开情况

目前,水利厅“职权目录”和“权利流程图”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布。

五、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公开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的要求,我厅在量化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细化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供参考基准,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及若干涉水法律法规参照执行标准》,并依据该裁量基准制度,完成了部分国家颁布的涉水法律法规(包括《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文条例》和《防洪法》)处罚权的量化细化工作并印发各盟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及若干涉水法律法规参照执行标准》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布。

六、 向自治区档案馆送交现行文件情况

目前,我厅正在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档案资料及现行文件作为地方志编纂的重要资料依据,因此今年未向自治区档案馆送交现行文件。

七、 专业办事大厅办件情况

截至目前,我厅专业办事大厅共办理审批件572项,办结率100%。目前,我厅网上专业办事大厅还未收到办理申请。

八、 设置公益服务、举报投诉电话等载体情况

通过水利厅门户网站、简报公报、新闻发布、信息公开栏,以及水利厅负责人座客自治区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等方式,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及信箱等信息,公布水利厅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还定期公布《水资源公报》、《水土保持公报》、《水务管理年报》、《水利普查公报》等水利专业公报,向社会公开相关行业信息。在厅办公楼一楼设置了电子触摸显示屏,在厅机关办公楼设立统一受理服务室,方便当事人查询相关信息。同时,依托国家正在实施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监控系统等项目,整合资源,加强人员配备,构建统一水利信息化支撑平台,提供群众关心的水情、雨情和工情信息,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2013年1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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