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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日期:2016-03-22 17:45 来源: 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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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55号)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水利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区水利工作要点,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水利问题,积极推进防汛抗旱、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行政审批事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水利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特别是涉及全区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防凌防汛抗旱工作动态、涉水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逐步增进公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悉程度,不断增强水利服务社会的水平能力。全年累计在水利部网站、《中国水利报》、《黄河报》、《人民日报》、《内蒙古日报》、中国政府网、人民网、内蒙古政府网以及中央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台等众多媒体发表新闻稿件约700篇(条),在水利厅门户网站编写刊发稿件近20篇(条),完成媒体约稿近百篇。水利厅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已于5月份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行政经费支出决算于9月份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11月初,《自治区水利厅分级审批许可项目权责清单》、《自治区水利厅权责清单》已经自治区法制办审核通过,并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主动公开文件11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为使我区水利部门及时了解全国水利要闻和我区的水利大事、急事以及网络上与水利相关的舆情动态,及时关注本系统在网络舆情中的状态,尽可能及时发布主流信息,及时应对网络有关舆论,回应社会公众的质疑,选派自治区水利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到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系统学习水利舆情监测过程,并在全国水利系统舆情监测平台上开通了内蒙古专属账号。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及时澄清不实传言。重要的水利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宣讲团等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方便公众更好地知晓和理解水利发展政策和改革措施。2015年,面向厅机关印发《内蒙古水利舆情监测》简报42期。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努力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水利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各类政府信息梳理整合,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通过领导信箱、网上信访、留言咨询、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反映情况。全年共开展网上调查1次;收到公众留言咨询共35条,全部及时回复。在加强厅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热线电话、报纸等各类公开载体的政府信息发布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出版《内蒙古水利》(双月刊)6期。主动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10余条。目前,我厅水利信息化支撑平台已建设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信息化规划》,逐步完成包括自治区水利系统骨干网建设及门户网站的改版完善工作,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APP手机客户端等方式,促进内蒙古水利信息的及时发布和受众的互动交流。

(四)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有两次厅长办公会或厅务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目标、任务、重点、措施和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建立了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保证每年至少举办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6月份,我厅召开全区水利系统综合政务工作培训会议,专门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水利部、自治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时将培训会精神传达到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同时,不断加强对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指导,加大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分值比重,加大问责力度,切实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自治区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回顾过去一年,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还需拓宽,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政务类信息,并出现发布较为滞后的现象;三是门户网站建设有待改善和加强,网站在线办事和服务功能还需强化,行政审批许可网上大厅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务公开载体还需创新和丰富。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水利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加强各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全面整合水资源、防汛抗旱、水文、电子政务、水利普查成果等系统资源,在搭建起水利信息化支撑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水利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丰富水利信息化建设内容,以达到全面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政务服务及时有效公开和为水利各方面工作提供参考决策依据的目的。

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围绕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建立内蒙古水利厅微信公众号、微博认证账号,内蒙古水利厅政务手机客户端等载体,不断创新和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推动信息共享。

三是稳步推进网站政民互动交流。加强网络问政,积极开展意见和建议征集活动;及时处理公众留言,不断提高回复率和质量;围绕水利行业政策解读、工程建设与管理重点工作、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社会关注热点等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在线访谈,提升访谈互动效果,在线征求关于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民智民意。

四是狠抓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和检查考核工作,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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