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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16:3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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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我厅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同时已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网站(http://slt.nmg.gov.cn)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52595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信息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民互动力度,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贡献水利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不断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平台公开政务信息112条,水利厅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272条,转载新闻信息1950条。做好“内蒙古水利”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主动发布各类水利信息302篇。今日头条“内蒙古水利”发布各类水利信息177条。主动公开承办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32件和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8件,办复率为100%。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督促各处室出台政策性文件必须配套政策解读稿件,全年完成10次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收到18封依申请公开件,完成18封依申请公开件的答复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区水利工作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有效性,切实提升各处室、各单位政府信息管理意识、管理能力。严格按照网站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切实把好审核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

(四)平台建设方面

在2022年水利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基础上,2023年持续优化平台建设,调整栏目配置,开设政策库,系统展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互动交流统计功能显示优化调整,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学习”“机关党建党务公开”等专栏,革新长图、宣传片、宣传手册等多样的推送形式。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水利厅网站监督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水办〔2019〕20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全年对厅网站开展了 3次“清网”行动,发现问题2个并全部完成整改,共排查删除有害信息 8 条,修改错敏词1100余条,全年未出现网站重大舆情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答复质量还需提升,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组织参与专项业务培训,要求各处室及各单位办理专员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提高水利政务公开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进一步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要求,丰富政策解读及信息公开的形式,探索政策解读“一张图”、视频解读等多种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收到的1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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