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gwei.png 当前位置:   > 专题专栏 > 最新专栏 >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河长制 > 工作部署
布小林主席签发2020年第2号总河湖长令
日期:2020-06-30 16:06 来源: 内蒙古水利厅
字体:[ ]

6月19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总河湖长布小林签发自治区2020年第2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2号总河湖长令的要求,贯彻落实好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见实效。

2号令要求,一是要做好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的职能作用,及时报送本级河湖长年度工作重点和建议,组织好河湖长制培训,在年底前完成“五河四湖”新一轮河湖管理保护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二是严格水资源保护,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坚持节水优先,提高用水效率,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高标准农田的年度建设任务。三是强化水域岸线管护,2020年底前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和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打好黄河岸线利用专项整治攻坚战,持续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四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完成全区31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综合评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2020年底前,所有旗县(市、区)和重点苏木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旗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全区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20%;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继续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新、改、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五是强化水环境治理,强化不达标水体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确保年底前呼和浩特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包头市、赤峰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不少于335个。六是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拓展生态环境容量空间;继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做好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严格黄河流域岸线管控,现有工业园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重点湖泊治理。七是加强执法监管,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综合协调优势,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持续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继续加强工作考核,健全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