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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湖管理保护行动取得实效
日期:2020-09-24 17:21 来源: 内蒙古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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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自治区河长办组织开展了河湖管护专项行动。

自治区河长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全区2020年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影响河湖面貌、功能问题、河道采砂管理和河湖问题整改落实等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河长办积极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盟市以召开河湖长会议的形式,部署落实“春季”行动。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尽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经过4个多月的时间,我区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圆满结束,并取得积极成效。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方面:全区共更新完善河湖长制公示牌1916块,各级河湖长在巡河巡湖过程中发现问题280个,立行立改264个,正在整改16个。河湖形象面貌及影响河湖功能方面:全区共排查出“四乱”问题803个,已整改完成747个,其余56个也制定了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区共清理河道乱占0.3公里,各类垃圾206.9万吨,平整河道长度约3公里,处置非法倾倒59起、非法围垦6起;拆除非法建筑1.14万平方米;疏浚河道约161公里,清淤65万立方米,美化河湖岸线近518公里,整治入河排污口1处,处理河湖违法案件22起。河道采砂方面:对12个盟市的63个有采砂需求旗县的采砂规划、采砂许可、四个责任人落实、采砂管理制度建立、现场监管、沙堆设置和对非法采砂行为执法打击情况进行了排查,查处非法采砂点53处。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列入水利部台账的406个、2018年水利部3次暗访发现的7个、水利部流域机构暗访排查出的25个、2020年前自查自纠的289个“四乱”问题进行了再排查。

下一步,自治河长办要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抓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采砂综合治理,加快协调出台《内蒙古河湖管理条例》,从制度上保障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成果,遏制乱建、乱占、乱堆、乱采“四乱”问题的反弹,推动河湖管护工作见成效、见实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助力筑牢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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