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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举办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业务培训班
日期:2020-09-30 17:21 来源: 内蒙古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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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促进河长办职能发挥,不断夯实河湖管护工作基础,自治区河长办于9月27日至28日在呼和浩特举办全区河长制湖长制业务培训班,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河长办分管领导、业务骨干,部分苏木乡镇级河湖长近300人参加培训。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有关领导出席开班式。

本次培训,对河湖长履职、推进建立“清四乱”常态化、河湖采砂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方面的工作政策进行了指导和解读。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建立河湖“清四乱”长效管控机制,在“遏增量”“清存量”、的同时,更要“保质量”,尤其是水利部进驻式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加快进度,按时完成整改销号工作。二是要以稳定水量、改善水质、提高水环境治理为根本,做好新一轮“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的编制工作,科学设立保护目标;三是要按照水利部部署,做好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进一步完善河湖采砂管理责任制,不断夯实河湖管护基础;四是要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力度,提高各种参与度,让河湖长制工作有公众参与、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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