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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第6期(总第82期)
日期:2021-05-28 11:11 来源: 内蒙古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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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泰峰书记主持召开自治区河湖长制会议

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

5月2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第一总河湖长石泰峰主持召开自治区河湖长制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治河治湖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全面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全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汇报,听取了加强河湖治理司法保障、河湖水污染防治、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和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肯定了近年来全区各级在推行河湖长制、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并从思想认识和工作落实上分析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了解掌握内蒙古的水情水况,深入研究水问题的复杂成因和演进机理,深刻认识强化河湖长制、保护治理河湖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紧扣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努力在治水治河治湖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是要把保护修复河湖水生态摆在首位,统筹自然生态各个要素,实行最严格的水生态保护和管控制度,持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沙化荒漠化防治、退渔还湖、退耕还湿等工程,切实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二是要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城乡污水、农业退水治理,从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等入手,下大气力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清洁化改造,积极推广清洁循环生产方式,从源头上杜绝超标污水排入河湖。

三是要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超常规力度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集中力量谋划布局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通过深化水权制度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四是要全力以赴抓好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黄河河道内乱占乱建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对全区所有河湖开展以“四乱”为重点的排查整治,加快把水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五是要强化依法管水护水,完善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制度,持续保持水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行为,加大对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和问责追责力度,绝不含糊、绝不留情、绝不手软。

六是要高度重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各级河湖长要强化使命担当、责任担当,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思想真重视、机制真管用、问题真解决,以责任落实为牵引把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真正让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力有效。

自治区级河湖长林少春、张韶春、李秉荣、包钢出席会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自治区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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