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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第4期(总第102期)
日期:2022-03-25 16:4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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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盟市级总河湖长对河湖管理保护

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近日,我区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等多地市级总河湖长以巡河调研、召开推进会议、发布总河湖长令等形式,对本地区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呼伦贝尔市总河湖长及永乾赴呼伦湖开展巡湖调研工作

3月19日,呼伦贝尔市总河湖长及永乾深入新左旗开展巡湖调研工作,重点督导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重点工程项目运行等工作。

在呼伦湖生态补水工程项目现场,及永乾详细了解工程运行情况,仔细询问综合治理措施和成效,听取工作人员汇报并与相关责任人交流探讨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及永乾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呼伦湖生态环境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全面落实《“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着力建设美丽河湖。一要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自治区督导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要把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科学谋划、高效推进、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已完成工程项目后续运营管护,不断夯实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治理基础;三要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增加科技研究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呼伦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建设;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民生态环保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推进呼伦湖生态保护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巴彦淖尔市副总河湖长王志平巡河调研主持专题会议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3月22-23日,巴彦淖尔市副总河长、黄河巴彦淖尔段市级河长、乌梁素海市级湖长王志平主持召开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实地到磴口县和乌拉特前旗调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王志平听取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乌梁素海综合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的殷殷嘱托,更是我们必须肩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一湖两海”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主动认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共同解决好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坚决把乌梁素海治理好、保护好。一要加快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立即紧张起来、快速行动起来,全面做好各类项目开复工准备工作,认真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二要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效;三要强化资金保障,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实现工程绩效目标;四要紧盯“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有序组织好工程实施。

在磴口县三盛公水利枢纽总干渠进水闸、沈乌干渠进水闸、三盛公二期水电站,王志平仔细询问了黄河引水、凌汛补水、节水改造、水电站运行等情况,在乌拉特前旗地下水超采区,王志平深入了解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情况。他强调,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一方面要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科学精准调配水资源,注重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为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要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施农业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加快调整种植结构,严格地下水利用管控,采取“节、控、调、管”措施 ,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锡林郭勒盟签发2022年第2号总河湖长令

部署河湖管护“春季”行动

为贯彻自治区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全盟重点流域常态化治理,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锡林郭勒盟副总河湖长李永胜签发2022年第2号总河湖长令,安排部署全盟2022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

河湖长令明确,加强河湖治理保护,要从河湖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恢复河流生态功能。    

本次河湖管护行动从线性治理转变为面源管控,汛期前切实做好盟级河流常态化治理工作,重点解决河流两岸禽畜粪污、农作物残渣、农药兽药包装物及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河湖两岸环境。继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采砂、违法排污、妨碍行洪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区要切实担负属地责任,将“春季”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统一调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涉河湖违法行为的重点监管,做好业务工作监督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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