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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简报2022年第8期(总第106期)
日期:2022-06-17 10:5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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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2021年底,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与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整治工作,在自治区副主席、副总河湖长李秉荣对整治工作作出“水利厅从严掌握,抓好落实”的批示要求后,自治区河长办、水利厅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内河湖〔2021〕38号),明确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范围、目标、内容和工作安排,并提出详尽工作要求,为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在2022年初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自治区水利厅着重部署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盟市将河道行洪安全纳入河湖长制目标任务,依法依规处理侵占河道、湖泊等行为,违法违规建筑物、阻水障碍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要在汛前基本完成,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根据水利部下发的涉及我区河流、湖泊728个疑似问题的遥感图斑,为赶抢时间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各盟市、旗县河长办利用20221-3月的时间,在冬季严寒、交通不便的困难条件下,对全部问题图斑进行了河湖现场实地复核,自治区河长办在开展复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各盟市所有问题进行了审核,共计排查出问题599个,实施“台账式”管理,建立完善整治行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其中:松辽流域问题281个,黄河流域问题213个,海河流域3个,内陆河流域102个,其中须在5月底前整改完成严重阻碍行洪问题161个。

统筹推进督促整改。为统筹抓好全区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地对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4月初自治区河长办派出3个督导组,以暗访形式赴各地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的督办工作。督导组结合三个清单重点对5月底前须完成的严重阻碍行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截至目前,全区严重阻碍行洪的161个问题已按照水利部要求完成清理整治,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6.3万人次,拆除违法违规的临河房屋、蒙古包、彩钢房、简易板房、牛棚羊舍等13m2,清除非法林地2.2m2清除河道弃土、遗留砂堆、渔具草料等杂物78m3(含腾退围堤7.54公里),填埋坑塘、鱼塘、蓄水池17.4万m2

此次严重阻碍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全区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自治区河长办、水利厅将持续推进妨碍行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级河长湖长所管辖河湖的管理保护职责,按月调度、扎实推进,为保障我区河道行洪畅通,水库安全运行,提升治水管水能力,筑牢防洪安全底线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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