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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简报2024年第5期(总第140期)
日期:2024-03-22 11: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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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副主席、岱海自治区级湖长么永波

开展巡湖调研


3月19日,自治区副主席、岱海自治区级湖长么永波深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开展岱海巡湖调研,实地察看岱海电厂技改、岱海湖区生态恢复等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么永波指出,岱海生态保护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抓手,是完成好“两件大事”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岱海保护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入落实好《“十四五”时期岱海流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巩固提升保护治理成效,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么永波强调,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要坚决扛起岱海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自治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牧厅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自治区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河湖长。

    么永波要求,岱海生态应急补水是改善岱海流域生态功能退化的重要途径,自治区发改委要帮助乌兰察布市协调解决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电价问题,推动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自治区水利厅要加大应急补水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争取生态补水指标,保证岱海生态补水水量稳定。乌兰察布市要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持续推进水华防控预警和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岱海水质的影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岱海水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方案(试行)》要求,加强对乌兰察布市的指导督促,提前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定期分析考核指标变化情况,厘清问题症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乌兰察布市要持续巩固水改旱项目治理成效,结合二轮土地承包解决2027年以后26万亩水改旱问题,稳固退灌节水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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