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超采区治理措施落地见效,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水位动态通报制度》,7月11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地下水水位下降显著区域专题会商会议,针对巴彦淖尔市乌前旗大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乌中旗中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通辽霍林郭勒市地下水水位连续同比降幅较大问题进行会商,副厅长李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及原因,相关盟市水利局、旗市政府负责同志分别汇报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厅水资源处针对问题分类提出整改落实意见,要求有关盟市旗县及时检视治理措施,报告推进落实情况。
会议强调,地下水超采治理意义重大,涉及生产、生活、生态方方面面,要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高度重视超采区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好水资源最大的刚性约束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持解放思想,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特别是从分水、计量、用水、奖惩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管好用好地下水。要履职尽责,各有关旗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地下水超采治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管水、科学指导,按相关规定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
水利厅水资源处、农牧处负责同志,巴彦淖尔市、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水利局负责同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政府负责同志,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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