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gwei.png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水利要闻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日期:2024-11-27 21:5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字体:[ ]

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研究决定,报请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批准同意,11月27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范忠,党组成员、副厅长彭雅丽、高明堂出席会议。区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薛若为到会指导。

大会首先召开了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完成预定会议任务,推举生效友为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召开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大会在庄严肃穆的国歌声中开幕,举行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第十届机关委员会报告、审查了第二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第十届机关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生效友代表第十届机关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加强机关政治建设 提升党建质量效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报告,从聚焦党的建设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坚持廉洁从政标准要求、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北疆模范机关创建、服务保障水利重点任务等七个方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扭住责任制“牛鼻子”,坚持和弘扬好蒙古马精神等八个方面总结了五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并从着力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抓实建强支部基础、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大力强化监督执纪等六个方面,对今后五年的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大会举行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三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副厅级)、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副处级)、机关纪委书记,明确了委员分工,通过了第十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议。

大会举行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宣布了第十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了第十届机关委员会报告的决议、第二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第十届机关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生效友在闭幕会上提出,召开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是自治区水利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主题鲜明、任务重大、会序规范、安全顺利,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方向、鼓舞斗志的目的。他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定力、提升政治能力,增强抓好机关党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努力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上走在前、作表率。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想、政治上办,努力在讲政治、学理论、强支部、改作风、抓廉政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坚持党要管党,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党建政治责任,做到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落实制度治党的基本要求,注重加强党务纪检队伍建设,在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他要求,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要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切实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自治区水利厅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胜利闭幕。

厅领导,厅机关、厅属单位119名党代表参加会议,水利系统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受邀列席会议。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