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工作主线 深化水利改革
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在2025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5年2月18日)
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生效友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水利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大力实施节水行动,部署2025年重点水利工作。
一、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保障国家水安全重要讲话10周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水利系统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密围绕自治区“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的中心大局,伴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铿锵步伐,感恩奋进、抢抓机遇,苦干实干、攻坚克难,不断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区水安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全面推动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同饮一江水、民族一家亲”的自治区水网加快构建。深入推动政策落地工程,抢抓国务院《意见》和水利部、黄委配套支持措施带来的政策机遇,水网规划体系基本建立,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12个盟市水网建设规划全部印发、97个旗县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完成,黄河、松辽等重要流域水网布局和南水北调西线等重大工程跟进布局有力推进,制定印发《加强对水网先导区建设技术支持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盟市水网先导区建设。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提速提效,引绰济辽工程隧洞段全线贯通,文得根水利枢纽下闸蓄水、电站并网发电,东台子水库主体工程完工,河套、镫口等13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目标,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加快建设,复兴灌域先期竣工验收。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各类工程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可研报告通过水利部技术审查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呼和浩特市引黄供水三期工程开工建设。
一年来,我们坚决守牢水安全底线,“生命至上、守望相助”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不断完善。2024年,全区旱涝急转,汛情、旱情重于常年,汛期平均降水量为36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10毫米,为1961年以来最大,局地强降水频繁,山洪时有发生;旱情最严重时,全区农作物受旱面积1560万亩,8355人、26万头牲畜受到干旱影响,草场受旱面积5.18亿亩。我们主动上前一步,坚决扛起水旱灾害防御天职,提前研判、周密部署,凌汛期适时启用河套灌区及乌梁素海、乌兰布和分洪区应急分凌,累计分凌蓄水3.97亿立方米,确保黄河防凌安全。严格落实468座水库“四个责任人”、1482座重要淤地坝“三个责任人”责任,锚定“四不”目标、强化“四预”措施,全力应对赤峰老哈河溃口、14 座水库超校核水位和15条河流超警洪水险情,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争取中央救灾资金3710万元用于水毁修复、抗旱资金7340万元支持兴建、修复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
一年来,我们大力推进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饮水思源、感念党恩”的理念深入人心。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召开全区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现场会,42个旗县初步实现县域统管。多渠道筹措资金5.7亿元,新建、改造提升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27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900处,受益人口51万人,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分别达到84.8%和26.8%,“两率”稳步提升,均超过“十四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供水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动态监测,解决3557人临时饮水困难问题;强化集中整改,消除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隐患问题520处。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农牧民加强供水设施保护,共同推动农村牧区供水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河湖保护治理模式持续完善。持续优化完善河湖长制度体系,先后与宁夏、甘肃等8个毗邻省份的43个市县建立跨省(区)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35个,涵盖85个跨省界河湖。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开展2024年度河湖管护“春季行动”“秋季行动”,启动“清槽行动”,深化河流、湖泊管理保护,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全区五级河湖长巡河巡湖26.6万人次,推动解决涉河湖问题1069个。优化调整基层河湖长河湖巡查工作要求,实施差异化巡查,切实为基层减负。全力以赴助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防沙治沙三大标志性战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实现大幅跃升,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73万亩,全区水土保持率达到52.75%。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健全,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和淤地坝淤积地占补平衡等创新模式落地见效。
一年来,各项水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水利投资再创新高。持续加大“跑部进京”力度,在争取中央资金和加大自治区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2024年全社会水利建设落实投资205.7亿元,同比增长13.55%,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83.4亿元,同比增长8.1%,落实和完成投资持续保持“双增长”良好态势。全区在建水利项目1487个,总投资790亿元。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的国债资金完成率和支付率均达到100%。
二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加快实施4座水库清淤试点,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8座、淤地坝除险加固40座。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完成28座水库、4座水闸和36段堤防的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准格尔旗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建设。完成12座水闸安全鉴定,摸清大中型水闸运行管护状况。完成54座水库和1座水闸划界,明确工程管理范围。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引调水工程输水干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在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和引绰济辽工程设置河湖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全年未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坚持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取用水监管。开展371个地下水管理单元水量、水位“双控”评估,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数据全面应用。聚焦解决“大水漫灌”问题,印发全区工作要点,加快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提前超额完成原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改革面积达4969万亩,73个大中型灌区全部完成新一轮定调价。落实资金2.1亿元用于节水奖补,河套灌区2024年秋浇耗水指标控制在10亿立方米计划内,灌溉面积471万亩,灌溉期同比缩短5天。在全国率先印发高耗水工业行业及生产工艺目录,严格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审批,2家企业荣获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6家单位入选国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名单,乌海市被列为全国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推广合同节水和“节水贷”融资服务,1家企业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实施21个合同节水项目,吸引社会资本1.13亿元、“节水贷”融资规模近10亿元。全面启动用水权改革,积极培育活跃的用水权交易市场,扎实推动黄河取水指标在总量控制内按照水权交易机制实行优化配置。积极争取国家黄河“八七”分水方案调增我区分水指标,争取河道外年度生态用水5亿立方米,用于保障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生态补水,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缓解防沙治沙水资源供需矛盾。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4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1.18%,均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四是江河湖泊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制定全区地下水管控指标,察汗淖尔流域地下水平均水位同比回升4.31米。持续推进河湖生态复苏,印发实施“一河(湖)一策”7719个、完成河湖健康评价1369个,建成伊敏河等自治区级幸福河湖10个。连续4年对黄河干流河道实行分区管控,西辽河干流主河槽区全面禁种得到有效落实,干流水头26年来首次到达通辽市城区、干流通水长度达150.9公里。持续实施“一湖两海”等重点河湖生态应急补水,乌梁素海补水3.76亿立方米,岱海补水2326万立方米,东居延海补水4447万立方米,重点湖泊水面维持在合理区间,部分湖泊水体面积稳步增加。以总河湖长令部署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21条重点河流完成分区管控范围划定。
五是水利行业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深入推动科技“突围”工程,继“引黄灌区水资源时空调控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后,成功揭榜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十大孔兑风水复合侵蚀区泥沙阻控与近自然生态修复技术集成与示范”,成功申报全国首个水土保持领域地方高标准体系《黄河“几字弯”水土保持生态治理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在全国率先组建节水科技创新中心。数字孪生昆都仑河流域和扎敦水利枢纽进入试运行并开始发挥效益。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一件事”上线运行,完成全区水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洪水影响评价类、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等8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个工作日,取水许可等15个事项实现全区异地受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纵深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高质量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水文化和综合政务、财务审计、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群团、后勤保障等工作持续加强。“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水文化主题座谈会编录进自治区《北疆文化辑录》,水利厅财务管理跻身自治区部门第一等次,厅机关入选全国2024—2026年度绿色低碳公共机构,中国水利报驻内蒙古记者站获评全国水利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内蒙古三盛公水利风景区被评为第三批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内蒙古水利年鉴(2024)》入选第二批“内蒙古精品年鉴”。阿拉善盟孪井滩黄河高扬程灌溉事业发展中心获评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5名同志获评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
六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的热潮。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专项清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一体推进改错、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大幅压减实地检查数量,持续抓好巡视、环保督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遏制不良现象,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回顾过去一年,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水利部关心支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全区广大水利干部职工锐意进取、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水利厅,向长期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和长期投身水利事业的各级领导、各有关方面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形势与任务
去年以来,围绕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水利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全区水利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加快构建自治区水网,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任务目标。这不仅意味着新的形势任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也意味着我们的工作理念、方式方法等呈现出诸多时代特点、发生着深刻变化。
经过一年的实践,我们清晰地看到,水利在自治区发展全局中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愈发凸显,水利高质量发展态势已经形成并且持续巩固。综合分析研判当前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与任务,我们面临许多重大战略机遇、重大政策利好,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
一是重大政策利好助力水网建设。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自治区的“五大任务”,每一项都离不开水的支撑和保障,这是我们加快推进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优势。从地理区位看,我区横跨松花江、辽河、内陆河、海河、黄河五大流域,国家“一主四域”水网体系中,我们就占“一主两域”,区位和生态地位重要,构建水资源均衡格局需求迫切,建设水网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从政策支持看,我区是全国唯一同时享受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北工程”四大国家战略支持政策的省份,同时也享有国家对欠发达地区、资源型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支持政策。随着国家大力推动“两重”水利项目建设以及国务院《意见》和水利部配套政策深入落实,为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只要我们抢抓机遇,用好用足各项利好政策,把每一项政策都细化为具体项目,真正让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就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把自治区水网建设好,把自治区的水安全需求保障好。
二是“四水四定”原则引领水资源刚性约束。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水四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等重要论述引领下,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黄河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正式实施,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等重大政策举措相继出台,国家7部委联合印发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见,自治区先后出台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指导意见、用水权改革实施意见等系列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各盟市立足水情实际、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水资源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制度,以“四水四定”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同时,通过推进河流水量分配、地下水用水总量管控指标调整、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工作,水资源刚性约束得到进一步强化,取用水管理更加严格。开展节水行动是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着力抓好的“六个行动”之一,也是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只要我们坚决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和节水优先方针,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全力推动城乡布局、土地开发、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生态保护与水资源禀赋条件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力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城水协调、人水和谐、地水相宜、产水匹配”的新发展格局将逐步形成。
三是“江河战略”统领建设幸福河湖。习近平总书记对祖国的大江大河、重要湖泊一直牵挂于心,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确立、亲自推动国家“江河战略”,部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等重大改革,发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为我国江河湖泊保护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日,水利部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加快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河湖,契合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顺应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支撑了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助推了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在“江河战略”的引领下,自治区河湖长制得到全面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西辽河流域生态水量调度取得历史性进展,“一湖两海”生态补水取得显著成效,母亲河保护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同时,人与河流和谐共生的价值观逐步深入人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河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河流”的河流伦理自觉逐步形成,全社会尊重河流、爱护河流、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和绿色发展意识的不断增强,为我们凝聚起了幸福河湖共治共管共享的合力。只要我们全面贯彻落实“江河战略”,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以大江大河和重点湖泊保护治理为牵引,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河流伦理,促进人水和谐共生,河湖生态环境就会持续复苏,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幸福河湖长久的造福人民。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的职责使命,当前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迫切需要锚定目标、增强定力,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动水利工作。
一是地下水超采问题积重难返。我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不足280毫米,特别是西部大部分区域降水量在200毫米以下,水资源十分短缺,地下水是我区大多数地区的主要水源,部分地区甚至是唯一水源,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2000年以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农业灌溉面积快速增加,地下水开采量持续增长。2015年,水利部组织开展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全区共划定33个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超采面积0.73万平方公里,超采水量为6.23亿立方米。近年来,水利厅指导各盟市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地下水水位持续快速下降势头得到遏制,但黄河流域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措施不力、效果不佳,水位仍持续下降;西辽河流域“边治理、边扩灌、边超采”,超采范围逐步扩大。2025年1月,水利部公布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果,我区划定31个超采区,超采面积1.95万平方公里,涉及全区9个盟市,其中通辽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超采面积增幅较大。我区超采主要原因是农业灌溉过度取用地下水。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全区有效灌溉面积约8500万亩,按最节水的滴灌定额测算,全区水资源可承载的灌溉面积不足6000万亩,现状超载2500多万亩,其中仅西辽河流域就超载约1400万亩。近年来,各地区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不同程度存在新增机电井和扩灌问题。地下水超采问题多次被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审计等指出,一批干部受到追责问责,形势十分严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站在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农业取水管理,把以水定地原则落到实处,强化举措、久久为功,全力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二是河湖库侵占触目惊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各地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同时,一些地区人为束窄、侵占河湖空间,过度开发河湖资源、与水争地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一方面,耕地、片林、围堤侵占河湖问题突出。河湖管理范围内大面积种植阻水片林和高秆作物、修建围堤,严重束窄河道、壅高水位、阻碍洪水下泄。黄河、老哈河、新开河、大黑河、教来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占比分别达到47%、68%、75%、58%和62%。去年8月,老哈河堤防两次发生溃口,溃口时河道最大流量仅589立方米/秒,远低于设计流量,水位最大壅高近3米,主要原因就是河道内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片林和私建生产围堤阻水,个别河段甚至在民堤内外均种植高秆作物,将平均宽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挤压至平均宽度150米左右,部分河段甚至失去河道,削弱乃至丧失正常行洪能力。另一方面,开发利用活动侵占河湖行为仍多发频发。过去一年,水利厅受理矿区区块勘查、整合等项目范围复核24项,其中15项均涉及矿区区块范围和河道管理范围重叠问题,矿区侵占河道问题屡禁不绝。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曝光典型案例指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珠林沟河道管理无序,随意更改河道为开发资源让路;2023年11月,自治区环保督察又发现乌珠林沟下游,乌海市海南区对典型案例河道管理问题置若罔闻,煤矿采矿权与河道重合,海南区仍将河道向南改道,为煤矿开采让路,河道“四乱”问题丛生。如果再不下大力气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人民群众对于美丽幸福河湖的获得感将会大打折扣,河湖主管部门也将面临失职失察风险。
三是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水利行业监管力度不强,覆盖范围不广,监管不够全面系统。水资源监管方面,取用水监管不到位,非法取水、超许可水量或用水计划取水问题突出,成为近年来各类督查、巡视、审计的焦点,有些地区甚至屡改屡犯、屡禁不止,黄河流域此类问题尤为突出。河湖监管方面,河湖新旧“四乱”问题整改、监管“宽松软”,责任层层衰减,压力传导不够,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手段方面,地下水监测站网密度不足,设备、技术手段更新换代缓慢,基层执法队伍改革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执法力度弱化,考核“指挥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违法违规的责任主体还没有切实感觉到“疼”。监管队伍建设方面,我区水利系统的行政管理结构不尽合理,特别是盟市、旗县水利专业人员短缺,专业监管能力不足,从根本上强化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刻不容缓。
以上这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三、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是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水利部工作安排,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守望相助呵护生命之源,团结奋斗开展节水行动,在解决水问题、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过程中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将工作主线贯穿于水资源节约、水灾害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环境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为自治区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7个方面工作。
(一)实施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加快构建自治区水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水利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领域,承担着扩大有效投资和提供水安全保障双重职责。要扎实开展重大项目谋划行动,围绕构建自治区水网抓好项目谋划建设。
加快完善自治区水网规划体系、谋划“十五五”时期重大项目。坚持“节水优先、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加强自治区水网与国家骨干网、区域水网的互联互通,配合水利部、流域机构做好区域水网建设规划编审、“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工作,重点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内蒙古受水区、东北区域水网西辽河受水区水量配置研究,把自治区的用水需求做细做实。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级水网协同融合,加快推动自治区水网先导区建设。强化水利规划实施督导评估,扎实做好自治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系统谋划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利长远的重大项目。
加快推进水网骨干工程建设,确保实现重要节点目标。加快引绰济辽、引绰济辽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25年6月底前通水,通辽市、兴安盟要加快开展水资源配置、推进末端工程建设,打通引调水工程“最后一公里”;有序推进内蒙古支线工程建设,确保通辽线2026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赤峰线2028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加快完成东台子水库库底清理和征拆工作,推进水库正常蓄水发挥效益;开工建设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引黄入呼三期、嘎海山水库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深化西辽河流域受水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引嫩济锡(霍)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加快推进乌布林、毕拉河口、晓奇子等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用足用好支持政策,拓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巩固政策落地工程成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两重”盘子,抓住重大政策利好,加大项目谋划力度,持续向上对接争取。强力推进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融资政策,拓宽水利基础设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全年落实水利投资180亿元。
(二)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力推进节水行动
节水是治水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水是内蒙古发展的最大制约,水的问题解决不好,两件大事也办不好。组织开展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是破解制约我区高质量发展水问题的根本出路。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节水行动的牵头责任,与各相关部门一道团结奋斗,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乡等领域节水。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和监测计量体系,严格落实限审限批。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统筹协调、分类施策,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持续推进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区域用水总量管控,将用水总量管控指标逐级细化分解到基本用水户;分行业、分水源科学合理确定可用水量上限,严格执行用途管制,以水而定确定产业布局,因水制宜开展农业生产,促进工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保障“三北”工程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用水需求;分行业确定节水指标,分盟市确定节水目标,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加强地下水管控单元格水位监测设施建设,完善监测信息平台,及时预警预报,逐步提升地下水监测监管水平。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管控指标、地下水管理单元指标不合格的地区,除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取用水。全面开展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规范取用水秩序。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以内。
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工业节水改造、城乡居民节约用水和生态节水。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河套、镫口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深入解决“大水漫灌”问题,河套灌区秋浇耗水量控制在10亿立方米之内,其他引黄灌区压减非生育期灌溉用水量20%以上,协同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新增农业节水能力2.7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以上。推动能源领域节水改造,新增节水能力200万立方米以上;推动其他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完成管网改造、工艺升级、设备更新等节水技术改造项目22个,新增节水213万立方米;加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进乌海市国家级水预算管理试点,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聚焦高漏损地区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400公里以上。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开展节水型城市评价;严控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完善农村牧区生活用水计量,加强农村牧区用水管理,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坚持以水定绿,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优先使用再生水用于城市绿化,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市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依法依规处置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绿化水源井。
用好非常规水资源,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制定出台再生水综合利用若干措施。加快推动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改造和再生水配置,积极推进再生水就近利用,加快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4个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推广保水采煤工艺,力争全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其中黄河流域达到70%以上。2025年,全区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7.68亿立方米以上。
推动节水产业发展,加强节水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更新,推动节水装备升级换代,组建节水产业联盟。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20个以上合同节水项目。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策划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共同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有序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因地制宜打造节水宣教公园。
(三)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扛牢防汛抗旱天职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是做好新时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依据、总遵循。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上前一步,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四不”防御目标,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贯通雨情、汛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构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固防线。当前,重点抓好黄河开河期防凌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健全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科学布局水库、河道、堤防等功能建设,统筹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山洪沟治理、水文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石峡口、红山口等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塔布河等5条主要支流和11条中小河流建设进度。统筹谋划8座水库和3座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开展水库维修养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预案,做好人员、料物预置,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
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按照“应设尽设、能测尽测、应在线尽在线”原则,围绕流域防洪、水库调度实际需要,健全三道防线,实现监测预报从“落地雨”向“云中雨”转变,形成贯通“云雨水”、覆盖“天空地水工”的完整监测预报链条,补充建设雨量站228个、改造站点卫星通讯40处。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分析和沟道断面补充测量,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对测雨雷达建设支持,开展重点城市、中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编制,做到超前预报、及时预警、系统预演、有效预案。
压紧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尽职尽责、靠前指挥,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多部门联合滚动会商,做好预报预警发布,强化业务培训。全覆盖开展汛前检查,以“四不两直”形式常态化推进防汛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做到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加强旱情预报和水源调度,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和灌区农作物时令灌溉用水需求。
(四)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强化河湖库“四乱”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要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有解思维,全力推动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压实做细河湖长责任制,全面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压实各级河湖长及相关部门责任,推进水行政执法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四项机制”全面落地。落实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要求,对21条重点河流严格落实分区管控工作要求,抓紧开展禁种线落线定桩,及时发布禁种令,特别是强化春耕期间禁种管理,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清理妨碍行洪的林木、建筑物、构筑物,抓紧疏浚淤积严重、主槽堵塞河段,确保在今年主汛期前恢复河流主槽行洪能力,其中西辽河流域重点段落要在春汛水量调度前完成清槽行动。
纵深推进专项整治整改,不断加强水域岸线管控。认真抓好鄂尔多斯市德隆煤矿问题、乌海市海南区违规备案和乌珠林沟堆存矿渣侵占河道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持续推动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推进西辽河、索金布勒格等“四乱”问题整改销号。统筹做好自治区级河湖长的“五河四湖”及“一河(湖)一策”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河湖管理范围复核;完成岱海、东居延海、哈素海、达里诺尔等重点湖泊的健康评价,有序推进各盟市、旗县完成1546个河湖健康评价任务,对2024年度各盟市健康评价成果进行质量复核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加强幸福河湖建设,制定实施方案,新建自治区级幸福河湖20个以上。持续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各项任务工作,加快河道砂石采运管理信息化建设,联合开展采砂专项行动。
科学实施重点河流水资源调度,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持续抓好西辽河水资源调度,全力实现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目标。科学实施黑河水资源调度,保障东居延海及额济纳绿洲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常态化开展20条重点河流水资源调度,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确保完成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持续开展岱海、西辽河母亲河复苏行动。加快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助力“三北”工程攻坚战,持续开展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加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力度。
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分区管控,加快推进重点区域超采治理。近期,国家公布了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水利厅正在编制并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分类实施管控措施,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要把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履职范围,加快推动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1个超采区巩固治理,确保呼和浩特市、乌拉特前旗、科尔沁区3个大型超采区达到采补平衡。统筹推进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扎实推进西辽河流域和鄂尔多斯台地等重点区域超采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实现累计压减超采水量3.3亿立方米以上。
(五)进一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法治体系
水是公共产品,水治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水资源优化配置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科技创新、方法创新,推动形成一批水利改革成果。
在建设水网骨干工程时,更加注重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健全完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提升水利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两重”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加大政府投入,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拓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金融支持水利政策工具等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运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推广“节水贷”“取水贷”“水权贷”等绿色金融模式,持续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碳汇核算与交易和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交易,推广淤地坝淤积地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推进拦沙换水二期工程。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落实重大引调水工程输水干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加强水工程管理保护,完成4座水库清淤试点,试点推进乌海湖清淤及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完成300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推进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开展昆都仑水库和扎墩水库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
在推动节水行动时,更加注重建立健全农业节水制度体系。农业是开展节水行动的重中之重。加快完善农业节水增效制度政策,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体系”。健全科学灌溉制度体系。加强农业节水基础研究,制定本地区适宜的农业用水定额标准,定期开展灌溉用水定额评估与修订。健全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全面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加快推进灌区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全区地表水灌区1万亩以上的渠首取水计量实现全覆盖,5万亩以上的渠首取水实现在线计量,井灌区全面实行“以电折水”计量。健全农业水价政策体系。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4969万亩开展“回头看”,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00万亩以上,逐步建立灌区内农户间水权交易机制,强化奖补资金使用监管。健全节水市场制度体系。合理分配灌溉用水户用水权,因地制宜推进多种形式农业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健全农业节水奖励机制,调动农业用水户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节水技术及服务体系。加强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研发、集成和推广应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参与农业节水服务,构建完善的高效节水灌溉服务网络。
在优化水资源配置时,更加注重建设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体系,加快完成跨旗县级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明晰取用水户、灌溉用水户、公共供水管网和集中供水工程用水户的用水权。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在盟市和旗县界河道断面、重要取水口以及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等重要断面配备相应的监测计量设施。完善用水权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用水权交易价格形成和利益补偿机制,完善闲置用水权盘活机制。加快推进内蒙古黄河干流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建设。完善水权交易平台体系。引导用水权交易方灵活选择交易方式和平台,引导灌溉用水户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线上交易。完善用水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强化用水权交易监管,重点防止用水权交易挤占基本生态用水。重点跟踪检查用水权交易水量的真实性、交易程序的规范性、交易价格的合理性、交易资金的安全性、交易水权用途等,及时组织开展交易水量核定、用水权交易评估工作。
(六)着力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服务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就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以高效监管和优质服务赋能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以保障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为抓手,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新建和改造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60处,边境牧区新打水源井210眼,提升180个嘎查村的供水保障能力。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全区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27%。各地区要进一步压实“三个责任”,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县域统管。
健全水利法治体系、完善水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完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和水利法治实施体系,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强化水行政执法与综合执法衔接协作。健全水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水行政执法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完善水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继续推进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全区通办”。完善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一件事”办理机制,优化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事项审批流程,提供高效服务。
加强水利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建设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和数字孪生工程,推动数字孪生西辽河流域、窟野河流域和数字孪生镫口灌区建设。修订《内蒙古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水利科技项目管理水平,加强水利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有序推进2项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煤矿绿色保水开采和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项目进度,力争早日集成示范。加强科研试验基地建设,提升科技成果支撑保障能力,促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培养选拔,加快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组织水利科技队伍深入基层指导节水行动,提供技术服务,把论文写在北疆大地上。
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守牢底线,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总结试点经验,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推动实现水利安全生产全链条全方位管控。深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模式,强化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应用,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加强水文化建设。统筹做好水利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强化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黄河、西辽河治水文化,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做好综合政务、水利信访、离退休干部、后勤保障等工作,更好凝聚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合力。
(七)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好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提高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组织全区水利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自治区水安全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强化责任担当,持续营造水利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快解决工作中“慢”“粗”“虚”的问题,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努力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巡视、审计、督察等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严守纪律规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以案为鉴抓好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强化水利建设和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同志们,水是内蒙古经济发展的命脉,水资源利用效率有多高,内蒙古的发展空间就有多大,唯有节约用水才能扩大发展空间。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信心、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全力抓好节水行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坚定不移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区“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中心大局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