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与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金融要素在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中的作用,激发节水市场内生动力,助力自治区节水行动深入开展。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胡昆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水利厅副厅长李彬与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资深客户经理宝兴文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生效友说,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高度重视金融支持水利工作,将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紧密结合,不断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创新水利金融产品,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区水安全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撑。双方联合发布的《实施意见》是我区金融支持节水产业的首个指导性文件,开辟了双方深度合作的全新模式,也将为全区广大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用水户降本增效、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希望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与专业优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政银合作,持续拓宽节水产业资金筹措渠道,推动全区节水产业创新发展。
胡昆对水利厅长期以来给予中国银行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办好两件大事,积极参与全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和节水产业发展,提供“水权贷”“节水贷”等绿色金融服务,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助力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中国银行对全区符合节水产业重点领域的主体提供不低于1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额度支持,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贷款、高端制造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利率优惠政策;根据节水项目运营周期合理设置还款计划,采取灵活安排方式,有效缓解项目还款压力;对于符合条件的用水主体优先纳入重点客户管理,支持申请授信审批绿色通道,做好配套融资落地;充分发挥综合化服务优势,拓宽节水项目融资渠道,积极参与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提供全流程产品服务体系和数字化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业务交流与信息共享,统筹推动节水产业发展。全面建立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建立节水产业发展项目库,服务节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打造节水领域示范先锋。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各级分支机构、节水产业项目和法人加强风险防控,避免债务违约风险。
水利厅有关处室、节水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