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水利与税务部门通力协作全区水资源税智能申报与数据共享功能在和林格尔县试点上线
为深入推进国家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建立税务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征税机制。日前,依托已建的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自治区水利厅与自治区税务局如期完成“水资源税智能预填申报”功能的水利端、税务端联网开发建设、测试与验证工作,创新构建“水利核量—数据直连—智能预填”全链条智能闭环申报,全面打通水利与税务的信息共享通道,4月10日率先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税务局试点上线。
通过组织对和林格尔县水资源税纳税人相关政策及系统实操培训,确保纳税人懂操作、会申报,及时回应解决相关问题。截至4月10日,全面实现了水利部门的取水许可、计税取水量、超计划水量等数据自动带入水资源税申报表,纳税人一次申报即可完成水利部门审核和税务部门征收,既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又保障了纳税水量和税款计算的精准。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会同税务局在和林格尔县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尽快在全区全面推开。同时,及时总结“水资源税智能预填申报”和数据共享典型经验,努力为全国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经验和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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