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gwei.png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水利要闻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现代化水网建设保障内蒙古水安全——在2026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日期:2026-01-22 17:32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字体:[ ]

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以现代化水网建设保障内蒙古水安全

——在2026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6年1月20日)

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生效友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总结“十四五”和2025年水利工作,谋划“十五五”水利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自治区现代化水网建设,安排部署2026年水利重点工作。

一、“十四五”和2025年水利工作

“十四五”以来,全区各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全面完成“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的9项目标任务、其中7项任务超额完成,大力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整体跃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上前一步,坚决扛牢水旱灾害防御天职,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工程防御体系不断夯实。昆都仑、巴图湾、翰嘎利等4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完成,小白河应急分凌区竣工验收,14条主要支流、117条中小河流治理发挥效益,治理河长2777公里,河道行洪能力大幅提升。5年来,全区1至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提升至80.13%,集水库、堤防、水闸、分洪区等于一体的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优化。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加强。不断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建成贯通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的防汛抗旱指挥和山洪灾害防御平台,强化“四预”功能和“三算”能力建设,监测预警和叫应体系不断完善,平台预警、电子围栏等手段全面应用,实现风险早预警、早叫应、早处置。防汛应急处置稳妥有序。超前部署、控蓄兼施防御黄河凌汛,有力应对赤峰老哈河超警洪水、高效处置哈素海区域滞留洪水等多起险情,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更加完善。加快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以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干,以重要水库、枢纽为结点,以灌区现代化改造和农村牧区供水提质为抓手,构建起多层次水安全保障体系。水网骨干工程取得重大进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12个盟市、99个旗县水网建设规划全部完成。加快实施引绰济辽、引绰济辽二期和内蒙古支线等重大引调水工程,推进东台子、嘎海山、琥珀沟等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建设,新增供水能力6亿立方米。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利基础不断夯实。实施河套、镫口扬水等28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改善灌溉面积520万亩。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累计投入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资金32.9亿元,建成供水工程43万处,覆盖人口1020万,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1%。

三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锚定水资源刚性约束红线,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节水行动。水资源刚性约束体系全面建立。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全区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196.3亿立方米以内。完成西辽河、鄂尔多斯台地等重点区域地下水压减任务,地下水位稳步回升。在全国率先推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计量,全区规模以上非农业取水户在线计量率达到97%,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取水口全部实现在线计量。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既定目标,7332万亩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全部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2,新增农业节水能力超12亿立方米。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创建成效显著。累计建成自治区级节水标杆企业28家、节水型企业174家、节水型园区22个,3家企业获得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89个旗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10家公共机构入选国家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水权市场活力迸发。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5年累计转让黄河水权指标2.07亿立方米,交易水量40多亿立方米,其中与四川省开展跨省区水权交易1180万立方米。

四是水生态保护治理取得新成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统筹推进河湖生态复苏、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湖管护纵深推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5年来,全区共1.66万名河湖长上岗履职,累计巡河巡湖124.8万人次。纵深开展河湖库“清四乱”,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开展“春季行动”“秋季行动”,形成执法合力,累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1.03万个,拆除违建46.5万平方米,清理垃圾160余万吨,河湖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变。积极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完成2980个河湖健康评价,建成自治区级幸福河湖30条(段)。推进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滩区居民迁建任务。协同治理机制效用显著。强化跨省(区)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自治区河湖长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包头市王大汉浮桥拆除整改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河湖生态水量调度取得突破。有序开展黄河、西辽河、黑河等20条跨省区跨盟市江河水资源调度,持续实施“一湖两海”等重点河湖生态应急补水。5年来,累计向乌梁素海补水27.74亿立方米,岱海补水6317万立方米,红碱淖补水500万立方米,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复苏。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稳步推进。聚焦“三大标志性战役”主战场、“十大孔兑”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5年累计投入资金53.12亿元,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749平方公里,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5089条,新建淤地坝、拦沙坝351座,坡耕地综合治理55平方公里,老旧淤地坝除险加固203座,统筹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76万平方公里。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05万平方公里,减幅达3.55%,水土流失状况呈现面积和强度“双下降”的向好趋势,水土保持率达到53.11%。

五是水治理管理现代化开创新局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赋能水利高质量发展。生态价值转化闯出新路径。在兴安盟完成首批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与新增耕地指标“双交易”,交易金额达453万元,让绿水青山有“价”更有“市”。在杭锦旗开展淤地坝占补平衡试点项目,探索推动黑岱沟露天煤矿排土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碳汇核算与交易、康巴什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交易。水利科技支撑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率先组建自治区节水科技创新中心,成立全区节水产业联盟。成功揭榜两个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即“引黄灌区水资源时空调控与节约集约利用技术集成示范”和“十大孔兑风水复合侵蚀区泥沙阻控与近自然生态修复技术集成与示范”,攻坚水资源管理和生态治理关键技术难题。河套灌区永济灌域建成数字孪生国家级先行试点,以数字化、智能化提升水利工程管护与调度效能。9项节水技术成果入选新版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水利治理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坚持依法治水、改革赋能,以制度完善强根基、以服务优化提质效。深入开展“三提”专项行动,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持续优化水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推行水行政许可“免证办”“全区通办”,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上线水资源税“智能预填”,推进关联证照共享、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便民举措,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组建专职“代帮办”队伍,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升级,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经过全区各级水利部门改革实践,形成了一批重大创新举措和标志性成果。

一是深入落实“节水优先”,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全面构建。颁布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发布新版行业用水定额,制定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系列政策举措,出台“十条硬措施”推进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加快完善农业节水增效制度政策,制定印发河套灌区秋浇、春汇非生育期灌溉用水方案,秋浇耗水量严控在10亿立方米以内。加快完善工业节水减排制度政策,出台《关于加强再生水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黄河流域实行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办法》,全区非常规水利用量8.9亿立方米,较2020年提高25%;黄河流域4个盟市入选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包头、乌海、鄂尔多斯市获评优秀试点城市。加快完善城镇节水降损制度政策,印发《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具体措施》,构建政策引导、市场驱动、技术支撑、金融保障四位一体的节水产业体系,大力推进节水产业发展。乌海市试点开展水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入选水利部“2025年阳光展廊”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展。

二是深入落实“空间均衡”,自治区水网骨干工程取得重大进展。引绰济辽工程全线试通水,累计向西辽河流域供水5571万立方米,为通辽等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文得根水利枢纽下闸蓄水,电站机组并网发电,累计发电超2.2亿千瓦时,实现了供水、发电、生态等多重效益。引绰济辽二期及内蒙古支线等重大引调水工程稳步推进。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全线通水,东台子水库下闸蓄水,嘎海山水库主体工程完工,水网体系不断完善。

三是深入落实“系统治理”,母亲河保护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在国家“江河战略”的引领下,自治区河湖长制全面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母亲河复苏行动持续推进,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和生态水量调度取得历史性突破。2025年,断流27年的西辽河干流403公里实现两次全线过流,结束了全国七大江河中唯一长期断流的历史,入选2025年全国水利十大新闻;东居延海连续21年不干涸,西居延海近5年首次进水;乌梁素海面积稳定在293平方公里、水质持续稳定改善,岱海湖面达到64平方公里,察汗淖尔流域生态环境退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内蒙古二黄河入选全国第二届“最美家乡河”,兴安盟哈拉哈河、通辽市养畜牧河、鄂尔多斯市无定河、乌兰木伦河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5名巡(护)河员获评全国“最美河湖卫士”。

四是深入落实“两手发力”,水利投融资规模创新高、投融资渠道更多元。推动专业化整合水投集团和水勘公司组建水发集团,全产业链做大做强区属水务国有企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创新搭建“政银企”融合平台,构建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社会资本共同发力的水利投融资格局。“十四五”累计落实水利投资750亿元,金融信贷、社会资本等占比由20%提高到32%。“水权贷”“节水贷”两项融资服务放款规模突破40亿元,为97家企业纾困解难。累计推动合同节水管理项目69个,吸引社会资本6.74亿元,节水量预计达到每年4136万立方米。利用市场机制,启动乌海湖库区清淤和矿区修复一体化治理项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水利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守望相助呵护生命之源,团结奋斗开展节水行动,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节水行动。切实履行自治区节水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完善机制的职责,制定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农业节水增效成效显著,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70万亩,创建节水增粮推进旗县20个、核心示范面积73.7万亩,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363万亩。工业节水减排深入实施,推动42个制造业领域和火电行业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装备173项,建成节水标杆企业8家、节水型企业91家、节水型园区12家;聚焦黄河流域煤化工高耗水企业,组织开展首批自治区级节水诊断公益服务。城镇节水降损稳步推进,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再生水利用及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累计更新改造供水管网1847公里、再生水管网387公里。水资源管理迈入信用监管新阶段,顺利完成首次全区10187户取用水单位信用评价。全年累计开展水权交易219笔、总交易水量9.34亿立方米、交易金额10.28亿元,三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4个集体、6名个人荣获首届“中国节水奖”表彰。

二是加快构建自治区水网。完成“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思路报告。全区在建水利项目1243个,在建规模737.64亿元。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工建设,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乌布林水库、文得根水利枢纽下游灌区工程可研报告获得批复。有序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黄河干流水权转让二期工程。积极探索推进水库清淤,4座试点水库已完成清淤总量的80%。2025年,全社会落实水利投资153.25亿元。

三是坚决守牢水旱灾害防御底线。扎实开展黄河防凌工作,适时启用乌梁素海等应急分凌区,分凌水量3.49亿立方米,黄河全线平稳开河。强化“四预”措施,压实464座水库、1636座重要淤地坝、76个山洪灾害旗县风险区防汛责任,组织修订中小型水库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成功应对哈素海区域滞留洪水险情。厅党组向全区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发出投身防汛抢险救灾的倡议,选派百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连续奋战40余天,紧急开辟5个应急分洪区,强排水量4.22亿立方米,实现了“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全面复盘哈素海地区暴雨洪水过程,推动大黑河、美岱沟等系统治理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多渠道争取资金2.7亿元用于水毁修复和内涝治理;投入抗旱人员6.8万人次、机电井7.1万眼,及时解决受旱区农田抗旱保灌和牲畜因旱饮水困难问题。

四是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在通辽市召开“建构河流伦理 推进水网建设”座谈会,以传承弘扬水文化引领江河保护治理。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全区五级河湖长共巡河巡湖22.1万人次,在引绰济辽、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输水干线设立四级河湖长46人。科学实施水资源调度,全年向乌梁素海生态补水3.49亿立方米、向岱海补水1230万立方米。大力开展“清槽行动”,聚焦西辽河、老哈河等21条河流,提前完成主河槽划线定桩,春播期间组织网络化全覆盖包联、全天候巡查、暗访抽查,严防偷种抢种行为,落实禁限种耕地56.5万亩,集中清理阻水片林、私建围堤等,疏浚河道415公里,有效提高河道过流能力,清槽成效即时显现。老哈河去年汛期洪峰流量达每秒751立方米,较2024年增加近每秒200立方米,不仅没有发生溃口,水位还降低了1.5米;红山水库入库流量最大达到每秒350立方米,累计蓄水量达5.6亿立方米。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持续发力,压采地下水量2亿立方米以上,31个超采区中有30个水位回升或保持稳定。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排查整改河湖库“四乱”问题1255个,复核完成新增疑似问题图斑2069个。协同相邻省区推动跨省幸福河湖建设及评定工作。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825平方公里,侵蚀沟治理525条、新改建淤地坝104座,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18万亩。开展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划定,组织旗县人民政府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将35个市场主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首次提前完成44个旗县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复核扰动图斑3178个,排查整改问题586个。开展“守护幸福河湖 畅游生态北疆”亲水地标推广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力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巡视、审计等反馈各类涉水问题整改督办。

五是持续夯实北疆民生水利基础。投入资金5.1亿元,新建、改造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270处、分散式供水工程341处,有效提升860个嘎查村的供水保障能力,受益人口53.9万,列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的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建成达效。聚焦农村牧区水量、水质、水费“三水”问题,强排查重整改、强保障重落实,985处饮水安全隐患完成整改,近2万人因洪旱等因素造成饮水临时困难得到解决,476处水毁工程及时修复。争取资金8519万元支持镫口等3处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黄河干流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基本完工,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完成河套灌区永济灌域数字孪生灌区试点任务。推动解决“大水漫灌”问题,河套灌区2024年秋浇和2025年春汇综合耗水量在上一水文年度压减3亿立方米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约2000万立方米。

六是系统提升水利行业监管服务能力。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非法采砂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查处非法采砂行为62起,乌兰察布市办结自治区首例水利领域(河道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各级水利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51万人次,巡查河湖库13.87万公里,制止违法行为493起,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06件,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1453万元,有力震慑涉水违法行为。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区水行政执法人员达1603名。出台全区首部针对单项重大基础设施的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入选自治区2025年法治事件。厅机关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连续两年获通报表扬,成功创建全区第二家数字档案馆,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人分别入选“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和“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新闻宣传成绩亮眼,内蒙古记者站荣获水利部“水利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多名同志荣获“水利新闻宣传突出贡献者”“水利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七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一体推进“学查改”取得实际成效,持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约束。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有关要求,开展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持续精文减会、规范督查考核,深入排查检视调研考察、横向交流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开展水利水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推进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纠治“新形象工程”,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水利高质量发展。

全区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水利部的关心支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也得益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凝聚着每一名水利人的心血和汗水,印刻着每一名治水者奋力前行的足迹。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水利厅,向长期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和长期投身水利事业的各级领导、各有关方面以及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十五五”水利工作总体要求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加快闯新路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科学谋划和系统推进“十五五”水利高质量发展,以现代化水网建设保障自治区水安全。

(一)面临的形势

一是极端天气频发对防汛抗旱带来严峻挑战,需要加快推进水旱灾害防御体系现代化。过去60年,我区平均气温呈显著上升态势,2024年全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1℃,为1961年以来同期第1高,大气增温的热力效应使水循环加强,容易发生暴雨洪水。近年来,暴雨洪涝干旱灾害的突发性、极端性、反常性趋多趋显,哈素海区域、巴彦淖尔市等地极端强降雨和洪涝灾害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2025年大黑河支流水磨沟出现每秒5180立方米的历史最大洪峰,远超历史经验和工程防洪标准。我区防洪工程和非工程体系短板凸显,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不足,水旱灾害时空多尺度精准预测预报预警能力仍需提高,群众风险意识还不强,洪水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频发,全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面临严峻挑战。从保障高水平安全看,需加快构建安全可靠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以防御措施的确定性、前瞻性应对水旱灾害的随机性、突发性,牢牢把握应对极端天气的主动权。

二是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对水资源保障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加快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我区水资源禀赋差,时空分布不均衡,水资源与人口、产业布局特别是与农业规模和布局极不匹配。2/3的水资源分布在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通辽市以西的10个盟市人均水资源量约800立方米。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相对丰富但开发利用率低,工程性缺水问题依然突出。西辽河流域是重要粮食生产基地,也是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超采区面积达到1.15万平方公里。黄河流域是经济发展的核心主干区和生态保护的主轴带,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区的2/3,可用水资源量仅占37%,且已达到可利用上限。部分地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还有差距,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布局未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有提升空间,非常规水收集利用能力不足,成为各级巡视、督察、审计等反馈问题的焦点。水资源承载能力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空间,落实好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离不开水资源的支撑和保障。我区水网体系还不完善,引绰济辽二期、内蒙古支线等水网骨干工程尚未建成达效,南水北调西线内蒙古配套工程、引嫩济锡工程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尚处于论证阶段。需要加快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加快提升水资源调控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保障经济安全、粮食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是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需要复苏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河湖生态安全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条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区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但一些地区侵占河湖空间历史遗留问题依然严峻。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不稳固,国家公布的新一轮超采区涉及9个盟市、36个旗县区,总超采面积1.95万平方公里。全区水土流失面积56.51万平方公里,丘陵沟壑区水力侵蚀、重力侵蚀问题依然突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发育活跃,宝贵的黑土资源不断被侵蚀。解决河湖生态环境问题仍需付出艰苦努力,必须深入贯彻国家“江河战略”,谋实找准建构河流伦理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路径,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四是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提升水治理效能。当前,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面临不少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方法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全面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不断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完善水资源管控制度。更加注重河湖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构河流伦理,重塑人与河流关系,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立足水利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努力破除知识、数据、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障碍,因地制宜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深化水价、水权、水利投融资改革,增强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确保安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十五五”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底线,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增强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持以水定绿,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推进深度节水控水,加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维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节约集约发展之路,加快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空间均衡、顶层设计。立足内蒙古基本水情,科学规划工程布局,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洪水风险状况相适应,实现空间均衡。坚持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一体化推进,科学安排工程建设时序,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化的组合效益和整体效能。

坚持系统治理、衔接融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以及山区与平原、城市与乡村。坚持以流域为单元、水资源为核心、江河为纽带,统筹流域和区域,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建设幸福江河,促进人水和谐共生。

坚持两手发力、建管并重。完善水权、水价和生态补偿等市场机制,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途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推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努力实现水利基础设施市场化、物业化、智能化管理。

坚持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共享,积极开展“十五五”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规划设计、建设运行、联合调度等科技创新。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建设具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数字孪生平台,构建智能化模拟、数字化映射、精准化决策的智慧水利体系。

(三)目标任务

到2030年,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成与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格局。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基本建成,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全面构建。扎实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骨干通道、重要调蓄结点和盟市、旗县水网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深度节水控水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优化。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有效保障,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河湖健康有效维护。水土保持率进一步提高。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加快完善,工程数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水治理体制机制法治体系基本完善,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四)总体部署

“十五五”时期,内蒙古水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一张蓝图绘到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化自治区水网;深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二元融合,协同推进“硬支撑”与“软建设”;贯彻四大理念,让“同饮一江水,民族一家亲”“生命至上、守望相助”“饮水思源、感念党恩”“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水利行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构建六大格局,全面提升自治区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张蓝图是核心目标。“十五五”期间,依托国家骨干水网构建,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坚持节水优先、节水开源、节水增效,以完善深度节水控水体系、水资源配置保障体系、流域防洪排涝减灾体系、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为主要任务,以智慧化调控为手段,以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为支撑,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加强互联互通,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内蒙古水网,为自治区落实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元融合是核心路径。改变“重工程、轻管理”的传统模式,坚持硬件建设与制度创新同步部署、同向发力。一方面,通过构建以水资源配置、供水保障、防洪减灾、生态修复为重点的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夯实水安全“硬支撑”;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市场激励、数智赋能与法治监管为核心的现代水治理体系,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加强水利行业治理“软建设”。通过规划同谋、建设同步、效能同评的深度融合机制,形成“以管促建、以建强管”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工程效能与制度效能叠加倍增,系统性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四大理念是核心支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守望相助、共同发展为使命,让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水利改革发展、共享治水兴水成果,以高水平的水安全保障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

六大格局是核心抓手。一是补齐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构建水旱灾害防御新格局。坚持流域和区域相协同、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快构建标准适宜、风险可控、安全可靠的防洪工程体系;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健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机制。通过系统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不断增强应对极端天气的韧性,切实保障江河安澜、人民安宁。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现代化水网工程体系新格局。加强自治区水网与国家骨干网、区域水网的互联互通,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级水网协同融合,优化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扩大自治区水网覆盖范围,增强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和战略储备能力。三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构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格局。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持续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合理配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用水。完善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四是加快复苏河湖生态,构建江河湖库保护治理新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以提升重点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一体化监测能力评估,协同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持续建构河流伦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巩固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成果,坚定不移恢复西辽河健康生命。增强水生态服务功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有效保障,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有效治理。五是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构建水利改革创新发展新格局。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为动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健全水权分配交易、创新投融资机制,全面提升水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聚焦智慧水利建设,发展数字孪生流域,强化“四预”能力,推动产学研用融合与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改革与创新双轮驱动发展。六是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构建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新格局。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智慧治理为方向,通过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健全水法规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传承弘扬水文化,协同推进体制机制完善、法治保障强化与智慧管理赋能,形成权责明晰、规范高效、智慧协同、法治引领的现代化水治理体系。

三、2026年重点水利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接续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水利部工作要求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衔接好未来5年水利发展目标与今年的水利工作,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确保“十五五”水利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补齐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取得新进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把握重点、统筹兼顾,尊重自然规律、推进系统治理。

加快建设防洪工程。谋划建设一批关键控制性枢纽工程,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增强区域洪水调控能力,开工建设乌布林水库,推进重点水库前期论证。实施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开展大黑河、美岱沟等13条中小河流、7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汛前完成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加强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以畅通洪涝水出路、提高洪涝风险防控能力为目标,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涝区排涝体系。重点开展以排涝河道治理、排涝涵闸、排涝泵站建设和滞涝水面整治为主要措施的排涝工程建设。开展松花江等重点易涝区治理,推进辽河、土默川等重点区域排涝项目前期工作。

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加快推进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项目布局建设,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健全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提高预见性、前瞻性决策支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四预”措施,提升山洪监测预警平台数智化水平,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强化会商研判,提高预报精准度,尽量延长预见期。

强化防汛抗旱工作协调调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合理、快速响应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实现“监测—预警—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统筹调度流域内水库、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加大基层防灾韧性能力建设,做到超前预报、及时预警、系统预演、有效预案。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水旱灾害避险自救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现代化水网工程体系取得新进展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完善供水基础设施网络,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和供水保障能力。

加快构建自治区水网主骨架。推动引绰济辽工程竣工验收,二期工程按设计建成达效,加快完善工程配套设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按批复工期加快推进内蒙古支线工程,优化南水北调西线内蒙古受水区水资源配置规划,完善受水区配套工程体系,着力构建自治区水网“三纵四横”主骨架。有关重点工程法人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对项目前期、建设实施、资金筹措、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全过程负责,特别是高度重视前期工作。

推进各级水网协同融合。加快完善盟市、旗县水网“纲、目、结”,强化与自治区水网合理衔接。推进引黄入呼(三期)、东台子水库—赤峰中心城区供水等工程建设,开展二连浩特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供水工程前期论证。

完善灌排基础设施体系。开工建设河套、保安沼、王海和等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文得根水利枢纽下游灌区等新建灌区项目和英金河等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县域统管的“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开工建设一批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维修养护集中供水工程1500处,深入推进县域统管和水质提升。

(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把水当作无限供给的资源”“有多少汤泡多少馍”。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健全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节水规划》,确定自治区、盟市、旗县行政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等约束指标体系,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强化取用水管理。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目标,规范取水用途管制,强化水资源论证的决策支撑与约束作用。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实施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取用水计量体系建设,强化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推进辽河流域、乌海市国家水预算试点建设,加快实施自治区级工业水预算管理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重拳整治违规取用水问题。将2026年确定为“违规取水专项整治年”,结合中央巡视、环保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创新协作机制,统筹协调纪检、公安、检察等力量严厉打击违规取用水和超采地下水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和高压态势,推动全区取用水秩序得到根本性转变。

持续加强重点领域节水。科学评估“十四五”节水成效,实施深度节水控水。农业节水增效方面,加强灌溉试验和成果推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探索灌区运营管护新机制。工业节水减排方面,协同推进煤炭、火力发电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完善工业用水计量监测体系。城镇节水降损方面,深化公共领域节水,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协同建立健全水价和水资源税管理体系。

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将再生水、雨洪水、矿井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拓展利用场景、提高利用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施工业项目取用地下水的水源置换,逐步减少现有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市要进一步提升再生水配置回用率,鄂尔多斯市必须充分利用矿井疏干水。

加快节水产业发展。立足区情水情,培育和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节水产业。重点发展服务于现代农牧业,支撑能源、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以及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领域的高效节水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及相关技术服务产业。持续推广合同节水,稳步开展节水诊断服务。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用水精准计量、智能调度与管理决策中的融合应用,以科技赋能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

(四)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江河湖库保护治理取得新进展

笃行国家“江河战略”,立足自治区河湖生态本底,打造“干流引领、支流协同、湖库联动、全域统筹”的江河湖库保护治理新格局,助力美丽内蒙古建设。

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实施霍林河、大黑河等母亲河复苏行动。积极争取生态水指标实施应急补水,加强水文监测分析预警,持续巩固提升“一湖两海”综合治理成效。加快推进西辽河、黑河、大黑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提升生态水量调度调控能力,继续实现西辽河全线水流贯通,保障重点河湖生态安全。

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严格执行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以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为重点,提升河湖长履职质效。充分发挥岱海生态应急补水工程、引绰济辽工程输水干线河湖长制作用,推动岱海补水“应补尽补”、引绰济辽工程供水“应换尽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培训,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0周年为契机,总结提升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质效。

全面提升水域岸线管控水平。开展河湖库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以工矿企业违规侵占河道历史问题整治为重点,深入推动“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深化河湖库“清槽行动”,常态长效落实禁种管控要求,持续推进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完成水利部西辽河内蒙古段无人机巡检先行先试年度任务。持续推进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

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扎实推进通辽市孝庄河、包头市昆都仑河、赤峰市锡伯河等幸福河湖建设。强化河湖健康评价结果运用,滚动修编新一轮“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实施方案,发布河湖健康预警。

推进地下水保护和超采治理。根据国家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制定实施全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一区一策”治理方案,依法压实旗县政府主体责任,严防超采区地下水监测水位上升趋势反弹,对地下水禁采区实行“一井一策”、限期封闭;将引绰济辽调水工程供水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工业和城镇用水限期置换为地表水,持续巩固提升超采治理成效。完善农业用地下水“以电折水”计量体系,健全取用地下水计量监测体系,地下水超采区取水井必须全部实行单井计量。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东北黑土区、“十大孔兑”“三大标志性战役”主战场等区域为重点,扎实推进小流域提质增效、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统筹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加快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扎实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加强全链条过程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

(五)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水利创新发展能力取得新进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注重运用改革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为发展增动力、激活力,不断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加强数字孪生水利体系建设。大力构建科学高效、覆盖重点区域的“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和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全面深化引绰济辽工程数字孪生应用,对工程运行的各个环节和要素进行精准模拟和动态监测,提升工程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以应用为导向完善巴图湾、昆都仑水库数字孪生体系。推进水利智能业务应用,强化水利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

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聚焦加快培育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水利科技项目管理效能、强化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抓好水利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制定系统的人才培养计划,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针对性的专业课程培训和实践项目锻炼。依托科技骨干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积极创建水利部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水利部牧科所发挥国家队作用在优势领域科技创新,推进与水科院等科研机构协同创新,防止同质化竞争、重复化科研。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成熟适用科技成果与水利工程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等实际应用对接。全面加强水利科普工作,培养公众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科学用水观念。

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水利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优势和市场活力。切实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职责,支持内蒙古水发集团聚焦主责主业开展重大项目投资运营,提升行业竞争力和运营效益。加快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并重、与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广“节水贷”“水权贷”“取水贷”等绿色金融模式,充分挖掘水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水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

深入推进用水权交易。规范推进用水权初始分配,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健全水权交易系统。强化制度创新与金融赋能,完善制度办法,推广绿色金融服务。同步加强交易收益资金管理,确保水权交易规范、可持续。积极开展跨省区用水权交易,因地制宜推进非常规水交易。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水利人才队伍。全面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水利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管理干部队伍,培养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突出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基层水利人才业务能力,不断夯实基层水利人才基础。水利事业发展中心要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水文水资源中心强化行业管理,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提供基础保障。着力破解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通过优化培养模式,创新评价机制、健全流动机制、完善激励机制,调动水利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水治理是政府的主要职责,首先要做好的是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构建完善的水利规划体系。以自治区水网规划为引领,高质量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各地编制“十五五”相关规划,谋深谋实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科学确定自治区“十五五”水利发展目标任务,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遵循。

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全方位完善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机制,对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等环节进行科学谋划与精准评估,确保前期工作扎实可靠、符合实际。积极探索投建运营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整合投资、建设和运营各阶段的资源和优势,实现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和协同发展,降低建设运营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健全水利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管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督管控,开展水利工程计价与维修养护定额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常态化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争取水库清淤试点。

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落实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项目审批卡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推动水利“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由“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强化对水利行业协会监督管理,以党建引领行业自律。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落实零基预算改革,精准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管理,坚持“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财会纪律,严格规范业务外委外包,加快处置盘活长期闲置资产,严禁新增编外人员,动真碰硬整改各级审计反馈问题。

加强水利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出台《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启动《自治区水工程管理保护办法》修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采取规范委托方式,推动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好水利普法工作。

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防控体系。深化“六项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行,推动风险管控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升级。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构建重大风险源头防范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构建现代化水利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传承弘扬水文化。围绕深化黄河文化、西辽河流域文明研究,进一步抓好河流伦理文化积淀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全面摸清水利遗产,打造多元化水文化展示与体验空间。挖掘水网建设、深度节水控水、水旱灾害防御、幸福河湖建设等生动实践,讲好水利故事。推动水文化与水工程有机融合,促进水文化与水利改革发展共济互利。

(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彻到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统战、民族、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开展政治对标、思路对标、任务对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讲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清正廉洁,不断增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水利部工作要求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

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把手”带头执行制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毫不松懈整治“四风”顽瘴痼疾。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巩固水利水务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成效,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用更多可感可及的成果赢得群众信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两个零容忍”,加强新时代水利廉洁文化建设。

落实整改责任,全力以赴推进中央巡视、环保督察等问题整改。充分认识中央巡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和目标,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日常调度和现场督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严格履行销号程序。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已完成中期评估,要建立整改整治清单,严格依法分类处置问题,强化监督问效。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统筹推进,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切实推动水资源管理秩序和水利行业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

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实干实绩,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激励关爱等政策,营造心无旁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扎实做好综合政务、财务审计、新闻宣传、水利信访、舆情应对、离退休干部、后勤保障等工作,更好凝聚起促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同志们,先计于始,必图其终。“十五五”的壮丽画卷已徐徐展开,让我们自觉肩负起水利历史使命,鼓足干劲、拼出闯劲、砥砺韧劲,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一步一个脚印把发展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迈好“十五五”开局第一步,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