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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通过自治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程名录的通报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运管函〔2023〕110号)要求,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赤峰市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等19处工程通过评价,认定为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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