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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级河长湖长名单公告
日期:2024-09-18 15: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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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区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级河长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总河湖长

第一总河湖长:孙绍骋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河湖长:王莉霞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总河湖长:代  钦  自治区副主席

二、自治区级河长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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