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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工业水预算管理旗县(市、区)级试点地区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工业水预算管理旗县(市、区)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25〕98号)要求,经试点地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拟将托克托县等11个地区确定为工业水预算管理旗县(市、区)级试点地区(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须真实有据,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 系 人:于浩
联系电话:0471-5259550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119号
电子邮箱: nmgszyglc@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水预算管理旗县(市、区)级试点地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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