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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公开报告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单位负责人:王陆升
财务负责人:周文彬
编制人:常聪
报送日期:2025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承担内蒙古河套灌区、鄂尔多斯南岸灌区农业灌溉引水、周边地区生态治理补水、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2.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枢纽年度控制运行计划和年度水量分配方案相关工作。
3.承担枢纽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制定、枢纽辖区防凌防汛、分凌、分洪等相关工作。
4.承担组织实施枢纽工程技术更新、改扩建、专项治理技术保障工作。
5.承担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的水文、水情测报以及传输等相关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6.承担内蒙古西部地区有关水事工作。
7.开展枢纽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保护、日常运维和水文化建设等公益服务。
8.承担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正科级机构18个,其中包括: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工程建设与管理科、水政保卫科、后勤与退休人员管理科、网络信息科、枢纽管理所、水文实验站、沈乌管理所、生态防护站、枢纽总干渠管理所、枢纽风景区管理中心、工程与河道保护工作站、纪检室、水旱灾害防御科、水资源管理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部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类型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决算编报报表类型为:单户表。详细情况见表: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工程运行管理有力有效。委托第三方完成拦河闸、进水闸桥梁检测及《三盛公水利枢纽更新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推动工程立项,以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安全运行。2024年财政资金项目完成投资1957.53万元,自筹资金项目完成投资60.48万元。投入64.5万元完善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水文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水闸、堤防安全责任制,重新修订了《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堤防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控制运用计划(2025—2029年)》并通过专家审议,工程安全运行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综合效益持续发挥。
二是水资源刚性约束不断加强。将“饮水思源,感念党恩”理念融入工程控制运用、水量调度之中,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紧盯春汇、秋浇等重要节点,对水位、流量实时监测、精准计量,进行水位观测1.2万次,流量测验369次,结合历史同期、批复指标精准核算,复核水量96次,超计划取水提前预警6次,要求灌区调整取水计划7次,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坚决遏制大水漫灌。全年向河套灌区农业供水47.29亿m3,向南岸灌区农业供水1.97亿m3,三大干渠农业供水49.26亿m3(含应急抗旱5.87亿m3)。
三是水生态保护治理协同推进。将“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理念融入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之中,加强生态补水巡查检查,严格监管乌梁素海应急生态补水情况,确保“专水专用”。利用灌溉间隙期向乌梁素海、乌兰布和沙漠、库布齐沙漠生态补水3.74亿m3,乌梁素海湖心断面水质达Ⅳ类,沙区荒漠化和土地沙化面积实现双减少。加强水土资源保护利用,结合“清四乱”工作,编制完成《辖区水土保持及植树造林发展规划》,全年植树造林45亩,绿化管护800亩,持续巩固了水生态建设成果。
四是水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将“生命至上、守望相助”理念融入筑牢水旱灾害防御防线之中,对通辽市、赤峰市、阿拉善盟等9个盟市64个旗县(区)171处水利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328项问题现场反馈,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并提出整改意见上报水利厅。坚决扛牢水旱灾害防御天职,西部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通过水利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针对汛期特殊形势,提前修订预案,强化“四预”措施,组织开展培训演练6批95人次。提前研判凌汛期河道水位变化,制定有效措施保障工程安全,应急分凌3.68亿m3,凌汛灾害防御有力有效。
五是安全风险防范持续发力。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融入安全生产工作之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新修订77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消防演练9批794人次,组织安全生产网络答题832人次。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关口前移,组织安全生产自查检查77次,辨识危险源204个,整改隐患问题66项,推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在水利厅举办的“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中,管理中心荣获“优秀组织奖”。
六是内部管理实现提质增效。收缴水费2823.6万元,同比增长17.9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59.4万元。一期电站实现售电收入141.14万元,同比增长38.37%,二期电站对一期电站损失电量按当年实际运行情况补偿13.5万元,增加了管理中心收入。开展了资产清查和处置百日攻坚行动,对中心国有资产、水域用地(河滩地)以及水利工程用地承包、出租情况进行了摸底核实、租金评估,将河滩地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1场1082人次,5名职工在全区水利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办结信访及12345工单29件。综合政务、人事、财务、工会以及团支部、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是精准发力抓好问题整改。树立“改错就是改革”的观念,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紧盯问题、举一反三,分类梳理、逐条整改,对水利厅核查反馈的4个问题,制定10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举一反三自查出的5个问题,制定9项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推进整改当中;对自治区审计厅提出的“预算编制、收入统筹、部门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五个方面的14个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跟踪督查,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审计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八是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新佳绩。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注重长期性、突出广泛性、增强实效性,广泛开展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各类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共建、“关爱山川河流保护母亲河”等水利志愿服务暨公益宣传活动81批997人次,营造了“志愿服务亮北疆、黄河文化我传承”的浓厚创建氛围。三盛公水利风景区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内蒙古研学旅游基地”“中华诗词采风创作基地”;管理中心被水利部推荐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
九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要件”抓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6次,组织研讨6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5次420人次,党性教育培训5批198人次,举办党员大讲堂6次552人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164次2368人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党建宣传阵地、活动阵地、教育阵地建设管理。建成10个堡垒支部,2个坚强堡垒支部,堡垒支部创评率达91%,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办结民生实事4件,抓住机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专班推进三盛小区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为83户小区住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深入推进“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三多三少三慢”和“慢、粗、虚”等作风顽疾,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有效激发。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深化政治监督,紧盯水利建设和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防控,以案为鉴抓好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每逢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发通知、打招呼,强化监督执纪检查,在日常监督中体现严管厚爱。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81.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077.20万元,下降103.61%,变动原因:一是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595.53万元,决算收入4609.4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92万元。其中:①2024年人员经费共追加7.64万元。为追加死亡抚恤7.64万元。②2024年项目经费共追加6.3万元。追加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90万元、追减水利监督检查经费10.32万元、追减水利保障经费5.64万元、追减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0.65万元,追减遗属生活补助67.09万元。③2024年结转项目经费追减0.01万元。2024年结转使用上年的项目经费为134.15万元。上年结转134.16万元,9月支付剩余0.01万元追减交回财政;二是2024年经营收入预算数3200万元,决算收入3049.9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50.05万元。原因为:水费收入减少,2024年河套灌区未将生态补水费用纳入预算,计划2025年支付2024年生态补水水费;三是2024年年初结转结余数为-7941.07元,为农业供水水价偏低形成的累计亏损数。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5.51万元,下降49.45%。其中:
(一) 收入决算总计 -281.67万元。包括:
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7659.4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79.53万元,增长3.79%,变动原因: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决算数为4609.45万元,上年决算数为4580.88万元。较上年增加28.57万元。主要是:
(1)定项补助项目减少13.7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2482.7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2469万元。变动原因:2023年年中追加2022年-2023年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方津贴13.7万元,2024年未产生追加,导致2024年度决算减少。
(2)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1.83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43.32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45.15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增加,2024年增加退休人员17人。
(3)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4.15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92.4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96.55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增加,2024年增加退休人员17人。
(4)遗属生活补助减少17.83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40.34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22.51万元。变动原因:因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对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规范,我单位对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进行规范,不再对其中21人发放遗属困难生活补助,人数由28人核减至7人。
(5)死亡抚恤金减少29.09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36.73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7.64万元。变动原因:死亡抚恤金根据当年实际死亡人数申报,2023年申报5人死亡抚恤金,2024年申报1人死亡抚恤金,导致2024年度决算减少。
(6)一般公用经费增加5.7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5.37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11.07万元。变动原因: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是由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自动计算生成,用于我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增加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项目500.00万元。变动原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统一安排,2024-2025年度分别支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项目500万元。
(8)增加农业生产水利救灾资金90万元。变动原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安全度汛)的通知》(内财农[2024]705号)文件要求,年中追加90万元。
(9)水利专项项目减少646.63万元:2023年专项项目共1880.02万元,分别为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88.3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136.4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经费611.72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35.11万元、8.38万元定项补助,于2024年调整为三个项目共1233.39万元,分别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469.35万元,水利保障经费724.36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39.68万元。变动原因: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根据枢纽工程运行实际情况支出,2024年根据运行情况预算支出对应减少。
(10)2024年结转2023年134.15万元,分别为水利工程建设经费88.28万元、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1.65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1.76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42.46万元。
二是经营收入:本年决算数3049.95万元,上年决算数2798.99万元,对比上年收入决算数增加250.96万元。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水费收入增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3〕1214号)文件,将农业灌溉用水价格由0.005元/立方米调整为0.006元/立方米,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7941.0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03万元,增长0.05%,变动原因:在2024年审计审核时提出,2023年水利监督检查经费为专项项目,不应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03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内审乌审报〔2024〕6号)要求,进行调减单位经营结余4.03万元处理。
(二)支出决算总计 -281.6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7301.8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7.99万元,下降1.06%,变动原因: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本年决算数为4609.45万元,上年决算数为4580.88万元。较上年增加28.57万元。主要是:
(1)定项补助项目减少13.7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2482.7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2469万元。变动原因:2023年年中追加2022年-2023年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方津贴13.7万元,2024年未产生追加,导致2024年度决算减少。
(2)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1.83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43.32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45.15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增加,2024年增加退休人员17人。
(3)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4.15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92.4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96.55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变动导致增加,2024年增加退休人员17人。
(4)遗属生活补助减少17.83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40.34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22.51万元。变动原因:因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对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规范,我单位对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进行规范,不再对其中21人发放遗属困难生活补助,人数由28人核减至7人。
(5)死亡抚恤金减少29.09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36.73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7.64万元。变动原因:死亡抚恤金根据当年实际死亡人数申报,2023年申报5人死亡抚恤金,2024年申报1人死亡抚恤金,导致2024年度决算减少。
(6)一般公用经费增加5.7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5.37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11.07万元。变动原因: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是由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自动计算生成,用于我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增加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项目500.00万元。变动原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统一安排,2024-2025年度分别支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项目500万元。
(8)增加农业生产水利救灾资金90万元。变动原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六批安全度汛)的通知》(内财农[2024]705号)文件要求,年中追加90万元。
(9)水利专项项目减少646.63万元:2023年专项项目共1880.02万元,分别为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88.3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136.4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经费611.72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35.11万元、8.38万元定项补助,于2024年调整为三个项目共1233.39万元,分别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469.35万元,水利保障经费724.36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39.68万元。变动原因: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根据枢纽工程运行实际情况支出,2024年根据运行情况预算支出对应减少。
(10)2024年支出2023年结转134.15万元,分别为水利工程建设经费88.28万元、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1.65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1.76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42.46万元。
二是经营支出:经营支出减少106.56万元。本年决算数2692.43万元,上年决算数2798.99万元。主要是:
(1)定项补助项目增加2530.56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0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2530.56万元。原因为:预算编制口径不同造成,2023年基本支出编制至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项目中,2024年编制至定项补助项目中导致定项补助项目增加。
(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项目减少2637.12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2798.99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161.88万元。原因为:①预算编制口径不同造成,2023年单位资金列支的基本支出一同编制至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项目中,2024年编制至定项补助项目中导致定项补助项目增加。②经营支出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标准化建设支出,部分项目未达到实施条件,所以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7583.5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为-6722.0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295.1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为-344.8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为-221.47万元,以上是历年农业供水水费偏低形成的累积亏损数。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53.49万元,下降4.45%,变动原因:(1)2024年经营收入3049.95万元,经营支出2692.43万元,2024年经营收支结余357.52万元。(2)在2024年审计审核时提出,2023年水利监督检查经费为专项项目,不应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03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报告》(内审乌审报〔2024〕6号)要求,进行调减单位经营结余4.03万元处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7659.4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609.45万元,占 60.1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3049.95万元,占 39.82%;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7301.8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2651.92万元,占 36.32%;
本年项目支出 1957.53万元,占 26.8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2692.43万元,占 36.87%;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4609.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92万元,增长 0.30%,变动原因:(1)2024年人员经费共追加7.64万元。为追加死亡抚恤7.64万元。(2)2024年项目经费共追加6.3万元。追加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90万元、追减水利监督检查经费10.32万元、追减水利保障经费5.64万元、追减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0.65万元,追减遗属生活补助67.09万元。(3)2024年结转项目经费追减0.01万元。2024年结转使用上年的项目经费为134.15万元。上年结转134.16万元,9月支付剩余0.01万元追减交回财政;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57万元,增长0.62%,变动原因:(1)定项补助项目减少13.7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2482.7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2469万元。(2)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增加1.83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43.32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45.15万元。(3)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4.15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92.4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96.55万元。(4)遗属生活补助减少17.83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40.34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22.51万元。(5)死亡抚恤金减少29.09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36.73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7.64万元。(6)一般公用经费增加5.7万元。2023年决算数为5.37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11.07万元。(7)增加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项目500万元。(8)增加农业生产水利救灾资金90万元。(9)水利专项项目减少646.63万元:2023年专项项目共1880.02万元,分别为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88.3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136.4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经费611.72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35.11万元、8.38万元定项补助,于2024年调整为三个项目共1233.39万元,分别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469.35万元,水利保障经费724.36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39.68万元。(10)2024年结转2023年134.15万元,分别为水利工程建设经费88.28万元、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1.65万元、水利监督检查经费1.76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42.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09.45万元。与年初预算4595.5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13.6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6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06万元,支出决算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6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64万元,原因是2024年人员经费共追加7.64万元,为追加死亡抚恤7.64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4194.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6.28万元。其中:
1.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88.28万元,支出决算8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4004.37万元,支出决算393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相比,共计减少73.38万元,一是年末追减水利保障经费5.64万元;二是追减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0.65万元;三是追减遗属生活补助67.09万元,因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对工资及津贴补贴进行规范,我单位对遗属困难生活补助进行规范,不再对其中21人发放遗属困难生活补助,人数由28人核减至7人。
3.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1.65万元,支出决算91.6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0万元,原因是年中追加90万元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4.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51.76万元,支出决算4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32万元,原因是水利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进行办理,因此对于当年出差次数并不能精准确定,编制预算时参考以前年度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造成该项目2024年差旅费预算金额偏大,年底追减水利监督检查经费10.32万元。
5.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42.47万元,支出决算4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原因是追减上年结转未支付完成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0.01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01.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01万元,支出决算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2651.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64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1万元、津贴补贴494万元、奖金121万元、绩效工资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万元、住房公积金201万元、退休费141.69万元、抚恤金7.64万元、生活补助22.51万元。
(二)公用经费 1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3万元、租赁费0.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957.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情况。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24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28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1.55万元、物业管理费1.19万元、差旅费52.22万元、维修(护)费555.16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11.69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55.64万元、委托业务费151.1万元、工会经费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1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863.71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88.2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7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43.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万元、物资储备50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23.42万元,支出决算2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22.42万元,支出决算22.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1.00万元,支出决算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23.42万元,支出决算23.42万元,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2万元,占95.7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占4.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支出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2.42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上年度三公经费项目资金全部为单位资金,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呈逐年递减趋势,其中22.42万元三公经费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0万元,接待12批次,96人次,开支内容: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针对我单位到访人员支付接待费1万元,接待共12批次,涉及9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上年度三公经费项目资金全部为单位资金,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呈逐年递减趋势,其中1万元三公经费项目资金为财政拨款。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11.0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70万元,增长106.03%,变动原因:2023年决算数为5.37万元,2024年决算数为11.07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1.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2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2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6.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7.89%,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2.5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8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36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项目”、“ 水利保障经费项目”、“ 水利工程建设经费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7.54万元。其中,对“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项目”、“ 水利保障经费项目”、“ 水利工程建设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对我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都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确保了三盛公水利枢纽的安全运行。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65万元,执行数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黄河内蒙古段水量水质监测及防凌费为结转项目,结转金额为1.65万元,主要支出内容为气垫船运输费,项目共完成4艘CH-4四客座气垫船的安全运输,运输过程中防护措施周全,并未造成任何设备损坏,气垫船可正常使用,为后续防凌防汛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水利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6分。全年预算数为724.36万元,执行数为724.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水利保障经费项目按计划采购设备办公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弥补办公设备空缺,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委托第三方完成法律顾问服务、流速仪检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有效防患未来的法律风险,减少纠纷和损失的发生;保证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费等支出合理,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基层及机关日常维修及时,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雇佣劳务人员,保障办公辖区及枢纽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提高防汛气垫船和防汛车辆等维修、防汛服务器维修更新,提高防汛抗洪能力并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水利工程建设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88.28万元,执行数为8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水利工程建设经费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主要包括西部地区防汛物资储备库改扩建工程尾款结算,建管费支出、监理服务费、工程设计费等。防汛物资储备库的建成,可有效辐射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地区,保障应急物资输送高效、便捷;防汛物资储备库的建成增加了储备能力,使得周边地区环境改善,凌汛期对周边环境影响减小,可以有效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指标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与项目实施情况无关,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不对应,导致部分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存在偏差,下一年度加强预算编制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绩效运行跟踪全过程监控,将财政监督预算绩效运行工作融入日常预算管理的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财政监控职能和国库资金拨付监管作用,建立起以财政监督检查为手段、以规范约束绩效运行为目的跟踪监视机制。进一步健全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4.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9分。全年预算数为469.35万元,执行数为469.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通过管养分离管理,承担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的维修养护任务,确保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具体包括1. 绿化工程与林草治理:完成枢纽辖区7项绿化工程及4项林草治理项目,改善工程区域生态环境。2. 基础设施维护:实施4项土方工程、10项零星维修,确保水闸、堤坝等主体结构安全。3. 安全设施完善:安装52块安全警示牌,提升工程区域安全警示能力。4.设备保障:购置4项专项设备,优化维修养护效率。实现效果:1. 保障工程安全运行:通过基础设施维护和专项设备投入,全年有效保障枢纽工程正常运转,五座水闸设备故障次数降低至5次以内。2.提升管理规范性:建立维修养护经费监督机制,实现资金使用规范率100%,确保长期可持续运行。3.增强满意度与环境效益:安全警示设施和绿化工程的落实,改善了区域生态,间接延长工程使用寿命。绿化工程与林草治理直接改善工程环境,减少水土流失,降低设施损耗,从而保障工程可持续运行。 土方工程、零星维修及设备购置直接修复和强化基础设施,减少设备故障次数,确保工程全年正常运转。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部分绩效指标设置有误,指标方向有误,三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不对应,后续加强绩效指标的设定,根据指标内容合理设置指标方向、合理设置指标值。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将往年经费执行情况与当年作对比,同时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行为,通过对水利工程检查,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分。全年预算数为42.46万元,执行数为42.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水利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结转金额为42.47万元,主要进行了拦河闸水下多波束监测,三盛公枢纽辖区核实测绘、财务决算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审计费。拦河闸水下多波束监测针对拦河闸上下游水下工程问题及排水井现状,提高了拦河闸安全运行。三盛公枢纽辖区核实测绘业务准确的标明三盛公水利枢纽辖区界线,能够准确的进行工程辖区管理。财务决算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审计费,全面核实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的合理性。委托业务费支出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程安全及保障工程施工合法合规。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部分绩效项指标性质、指标方向设置有误,未根据指标设置,后续加强绩效指标的设定,根据指标内容合理设置指标方向。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将往年经费执行情况与今年作对比,合理安排预算,同时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行为,通过对水利工程检查,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 水利监督检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39.68万元,执行数为39.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贯彻履行自治区西部水事服务中心的职责,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水管单位做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全面查找工程安全度汛、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提高隐患整改质量,坚决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年受水利厅委派,5次进行全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检查,共派出15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段落警示牌缺失、水库无特征水位标识、未按照要求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堤防工程安全隐患等328项问题,发现的问题全部反馈各个单位,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监督检查项目覆盖率达到100%,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其工程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保证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指标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不对应,导致部分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存在偏差。
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绩效运行跟踪全过程监控,将财政监督预算绩效运行工作融入日常预算管理的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财政监控职能和国库资金拨付监管作用,建立起以财政监督检查为手段、以规范约束绩效运行为目的跟踪监视机制。进一步健全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7. 水利监督检查经费上年结转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76万元,执行数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统一安排部署,对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了暗访抽查,侧重督查了各旗县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度汛情况、水库、堤防和具有防洪功能的中型水闸;重点督查了在建工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等安全度汛的准备情况及预防超标准洪水准备措施的落实情况。受水利厅委派,共进行4次汛前暗访抽查等水利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重点段落警示牌缺失、水库无特征水位标识、堤防工程安全隐患等49个问题,监督检查人员14人,覆盖盟市4个,包括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发现的问题全部反馈各个单位,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汛前检查有利于提前发现问题,保障度汛安全,汛前的监督暗访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保证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指标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与项目实施情况无关,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不对应,导致部分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存在偏差,下一年度加强预算编制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展绩效运行跟踪全过程监控,将财政监督预算绩效运行工作融入日常预算管理的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财政监控职能和国库资金拨付监管作用,建立起以财政监督检查为手段、以规范约束绩效运行为目的跟踪监视机制。进一步健全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一是加强绩效制度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和评价制度,为资金资产的合理配置提供有效依据。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下年预算。
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是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绩效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也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更是目前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难点。为确保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依据,优化资源配置。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水利厅未对我单位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聪 联系电话:0478-423762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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