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水利部副部长李良生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牛波、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大勇介绍《节约用水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邢慧娜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节约用水条例》已经公开发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邀请到水利部副部长李良生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牛波先生,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先生,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先生,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大勇先生。
现在,先请李良生先生作情况介绍。
李良生
水利部副部长 李良生: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和节水工作的关心支持。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水情。虽然我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5%,全国有近三分之二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开创性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节水优先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都要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在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的科学指引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水利部门与各有关部门一道,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持续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用水效率大幅提升。相比2014年,202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近一倍的情况下,用水总量总体稳定在61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41.7%、55.1%,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30提升到0.576,非常规水利用量扩大到211亿立方米,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不断增强。
同时应当看到,我国水资源短缺形势依然严峻,用水粗放、浪费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用水管理有待加强,节水措施有待完善,激励政策有待健全,监督力度仍需加强。制定《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条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0日正式公布,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一是明确节水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二是加强用水管理。编制节水规划,制定用水定额,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对重点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实行计量收费等。三是完善节水措施。包括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发展节水灌溉等;要求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等。四是强化保障和监督。包括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节水服务产业,支持开展水权交易,实行节水责任制和节水考核评价制度等。五是对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好《条例》学习宣传,完善配套规定,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用水监管,鼓励和支持节水产业发展,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邢慧娜:
谢谢李良生副部长的介绍。现在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
问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已在2019年4月印发实施,请问5年来,国家节水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答 李良生: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印发以来,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扎实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体现在4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控制目标全面完成。《方案》明确了全国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的2022年控制目标,提出了2035年远景目标。经过努力,2022年目标全面如期完成,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能力持续提升,节水产业不断壮大,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建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第二个方面,重点行动扎实推进。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不断加强,建立覆盖80%以上用水量的国家用水定额体系,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纳入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农业节水增效加快推进,实施234处大型灌区、1172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成182个节水型灌区。工业节水减排持续增强,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以上。城镇节水降损有效开展,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10%以内。全国60%以上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211亿立方米。
第三个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耕地面积达到9亿亩,完善城镇供水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在10个省份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节水。健全节水标准体系,节水国家标准达到300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节水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
第四个方面,政策保障不断增强。水利部牵头20个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形成各部门节水合力。落实完善节水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发布公民节水行为规范,建成一批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节水科普场馆,着力提升公民节水素养。
下一步,水利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着力发展节水产业和科技,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持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
问 《节约用水条例》已经出台,请问,水利部将从哪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各项制度规定落地见效?谢谢。
答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陈大勇: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一步,水利部将全面履行节水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有效实施。
一是持续抓好宣传贯彻。将《条例》宣贯纳入水利“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贯彻实施《条例》的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强化节水宣传,3月22日是世界水日,今天还在中国水周期间。开展全国节水知识大赛、节水科普效能提升行动、“节水中国行”等主题活动,发挥好“节水大使”的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节水,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节水,增强节水意识和技能,持续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条例》配套制度建设需求,协同相关部门有序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全国节水规划、用水定额、节水统计调查、发展节水产业、金融支持节水等配套制度建设,指导地方开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推动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完善。
三是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持续推动全社会各行各业节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配置、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从取、供、用、排全过程、各环节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加强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聚焦《条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公布典型案例,加强以案说法,发挥警示作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依托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等,发挥新闻媒体和公众作用,加强对浪费水资源行为的监督。谢谢。
陈大勇
新京报记者提问
问 城市节水是节水工作的重要领域,请问在推进城市节水方面都开展了哪些行动?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答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 胡子健:
谢谢你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住房城乡建设部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将节水要求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用水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完善城市节水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城市节水规划、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节水统计等一系列的制度,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节水“三同时”要求,就是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先后出台了城市节水指导意见、工作指南,指导各地系统化、规范化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二是,构建标准规范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制定了包括生活用水器具、民用建筑节水、污水再生利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绿色建筑等系列标准规范,通过标准规范约束,推动技术创新和设备研发。举个我们身边的例子,我们要求推广节水型龙头,不仅要减少用水量,又要提升用水的舒适度,这方面人民群众非常欢迎。
三是,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升用水效能。2022年,发布了新一版国家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引领各地推进城市节水,加强设施建设和各项制度落实。连续32年举办“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通过建设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不断夯实节水型城市建设的社会基础。全国共建成了11批145个国家节水型城市。同时,我们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提升再生水生产、输配能力,与有关部门在116个城市开展再生水利用相关试点,全国城市每年再生水利用量约180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9%。2015年以来,我们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国90个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提高雨水资源就地消纳、就地利用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职责指导各地抓好《节约用水条例》落实,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谢谢。
胡子健
红星新闻记者提问
问 我们注意到《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节约用水条例》中均提到水效标识管理,能否介绍一下“水效标识”已开展的工作和成效?谢谢。
答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 牛波:
感谢记者的提问。水效标识制度是我国节水管理方式的重要创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用水产品管理的有效举措,也是规范用水产品市场,提升我国用水产品生产企业国际竞争力增强国际互认的重要抓手。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水利部等部门发布《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水效标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发布四批实施目录。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四批水效标识实施目录,将坐便器、淋浴器、净水机、智能坐便器、洗碗机、水嘴等6类生活用水产品纳入水效标识管理。二是推进水效标识设备备案。水效标识设备备案企业目前超过1.1万家,备案产品型号达到11万多件,节水型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三是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在水效标识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公布了一批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通过树立标杆、标准引领、政策鼓励,发挥节水产品、技术、管理等示范引领作用。
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从供给端来看,有利于促进节水技术升级,对节水产品水效提升效果显著。从消费端来看,能够提升消费者节水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的节水氛围,促进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当前,水效标识也是实施节水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重点产品以旧换新的重要依据和抓手。我们将继续做好水效标识制度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对节水工作的重要支撑作用。谢谢。
牛波
海报新闻记者提问
问 《节约用水条例》是由国务院审议通过,以行政法规形式出台的。能否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谢谢。
答 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 张要波:
谢谢您的提问。《条例》的总体思路必须和《条例》的立法目的相联系,立法思路是围绕并服务于立法目的的。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这个立法目的,《条例》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四点。
首先,立足基本水情。人多水少、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是我国的基本水情。从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来说,我国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35%,所以立足这一基本水情,《条例》在制定中非常核心的一点,就是进一步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确保人口、城市、产业发展和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也就是说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有多少汤泡多少馍”的要求。这个思路在《条例》各章节内容中都有明确的体现。
第二,力求全面系统。节水是系统工程,《条例》作为节水方面专门的行政法规,需要对节水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进一步夯实国家水安全的制度根基。大家可以看到,《条例》既管生产用水,又管生活和生态用水;既涵盖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又涵盖城市节水;既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又强化对节水的监督和保障;既强调节流,又注重开源,在节约常规水的同时促进非常规水的利用。因此可以说,力求全面系统的思路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第三,确保切实可行。法律法规要真正的落地实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符合实际情况,不超越发展阶段。实践当中,节水工作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条例》制定当中坚持把握好度、掌握好分寸,对能够做到的,提出明确要求;难以完全做到的,鼓励做到或者要求优先去做;做不到的,暂时不作规定。目的就是力求既严格规范,又要确保切实可行,能操作能实施。
最后,做好制度衔接。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比如水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都从不同角度对节水作了相应规定。在《条例》制定中,我们坚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衔接,推动形成制度合力。在节水工作实践当中,既要执行《条例》的规定,也要执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谢谢。
张要波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提问
问 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的潜力所在,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民福祉,能否介绍一下农业节水及保障粮食安全,以及农村供水的有关情况。谢谢。
答 李良生: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说,农业是用水大户,在生活、生产以及生态用水中,农业的用水量占总用水量超过60%,因此做好农业节水工作不仅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水安全,也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所以非常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我国已经建成耕地灌溉面积10.55亿亩,以占全国55%的耕地生产了77%的粮食和90%以上的经济作物,有效支撑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实现“二十连增”,灌溉用水总量实现零增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先后实施东北节水增粮、华北节水压采、西北节水增效、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节水灌溉行动,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不断完善灌排工程体系,提升输配水效率。灌溉亩均用水量由2014年402立方米下降到当前的364立方米,降低了9.5个百分点。
二是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实施农业取用水总量控制,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落实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国家层面制定发布了14项主要农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
三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6年我国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价格和补贴机制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去年,水利部又启动了21个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管护。
四是数字赋能提高用水效率。依托数字孪生灌区建设,有效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比如,山东位山灌区通过数字孪生灌区建设,今年春灌已灌溉耕地亩均用水量降低约10立方米左右。
关于农村供水方面,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农民福祉,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一是打赢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底全面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到2023年底,全国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563万处,可服务人口达到8.7亿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三是以县域为单元,推行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条例》,不断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饮水安全提供有力支撑。谢谢。
南方都市报N视频记者提问
问 再生水被称为城市的第二水源,请介绍一下近年来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具体情况。谢谢。
答 胡子健:
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说,现在不少的缺水型城市已经将再生水作为重要的第二水源,比如,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北京,城区的许多河湖中都用了大量的再生水,“十一五”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地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与发展改革委每隔五年就制定一次《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规划》,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2013年,我们推动颁布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标准规范等方面建立了污水再生利用制度。《节约用水条例》在这方面也作了规定,为推进污水再生利用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多年来,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
一是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指导各地以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2022年,城市再生水生产能力每天约8000万立方米,再生水管网长度约1.6万公里。
二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先后制定了再生水工程设计规范、再生水利用技术指南,以及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园林绿化、市政杂用、景观用水等标准,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再生水利用标准体系。
三是抓好试点示范引领。前面已经提到了,我们与有关部门在116个城市开展了再生水利用试点工作。近期,我们与有关部门一道,部署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再遴选50个城市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的再生水利用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再生水利用的设施建设,结合设备更新和地下管网改造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再生水的利用水平。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
问 随着《节约用水条例》的出台,各领域节水工作力度都要进一步加大。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水资源节约方面将有什么新举措?谢谢。
答 牛波:
谢谢您的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工作,从宏观政策层面强化节水工作的顶层设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划,并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节约用水条例》的出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条例》发布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节水工作。
一是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2023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从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农业、工业、城镇、生态景观节水,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发展节水产业等方面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与《条例》在总体思路、重点措施等方面一以贯之,我们将以《条例》为保障,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务实成效。
二是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当前节水产品制造、节水技术研发、节水工艺改造、节水服务咨询等成为节水产业的主要内容,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节水产业发展对形成节水型社会生活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绿色制造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指导意见,围绕培育壮大节水产业规模、促进节水技术创新、加快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节水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把非常规水源利用作为水资源节约和开源利用并举的重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水利用、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相关文件和政策,推动非常规水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们正在和住建部、水利部一起组织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三年行动,以城市为基点,推动再生水利用率逐年提高。
四是开展节水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我们将配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鼓励推动节水、水处理领域设备更新,重点用水产品以旧换新,持续提升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各领域用水效率。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提问
问 《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请问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方面,有何举措?进展如何?谢谢。
答 陈大勇:
在节水工作中坚持“两手发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约用水的内生动力,十分必要。
《条例》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面,作了系列规定。一是建立促进节水的水价体系,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农业水价依法统筹各类因素合理制定,再生水、海水淡化水的水价在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二是培育和规范水权市场。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四是鼓励发展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节水服务产业等。
在发挥政府作用方面,《条例》规定主要有:一是加强用水定额管理。规定对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和服务业制定国家用水定额;省级根据需要,制定地方用水定额。二是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管理。规定根据用水定额、水量分配方案等,制定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三是控制高耗水产业的项目建设。规定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严格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等。
《条例》的上述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的要求,也是近年来节水工作实践成果的总结。比如,在水价方面,水利部配合国家发改委印发《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机制。在水权交易方面,水利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组织建立统一的全国水权交易系统,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截至目前,中国水权交易所累计成交11439单,交易水量43.07亿立方米。在金融支持方面,指导23个省份出台“节水贷”产品,贷款余额2172亿元。在节水服务方面,引导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合同节水管理,2019年以来项目累计签约86亿元。在计划用水方面,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地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下一步,水利部将进一步强化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协同发力,构建节水综合体系,完善支持节水产业发展政策,推动节水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谢谢。
邢慧娜:
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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